二股東仍未履約 ST銀廣夏六招“維權”
2009-12-17 04:37:38
每經記者 胡玉慧
內部 “千瘡百孔”的ST銀廣夏(000557,收盤價5.03元)面對第二大股東遲遲未能履約一事,日前終于啟動了相應風險防控預案。
17日,ST銀廣夏發布公告稱,公司于12月15日召開了董事會,全票通過了《整改報告書》;其中,董事朱關湖因擔任此次議案涉及的公司第二大股東浙江長金實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浙江長金)董事長,表決時回避。
六大措施防風險
上月16日,公司董事局向浙江長金發出函件,要求對方務必盡快按照《轉債協議》約定履行對農業銀行的付款義務,以解除公司的擔保責任;此后浙江長金承諾其將盡快履行。確保農業銀行在12月10日前解除。但是截至12月17日,ST銀廣夏方面仍未收到農業銀行或浙江長金關于解除公司擔保責任的通知。
為維護公司利益,ST銀廣夏決定在農業銀行出具相關文件解除公司擔保責任之前,公司不得向深交所、中登公司遞交涉及浙江長金股份解除限售的相關文件,董事局不得為浙江長金辦理其所持2494.47萬股股份的解除限售手續;公司董秘也已通知律師,要求其在出具定向轉增股份解除限售法律意見時不將浙江長金納入其中。
此外,公司還將剝奪浙江長金的表決權。此前浙江長金承諾,在農業銀行解除公司的擔保責任前,將放棄行使所持股份的表決權;ST銀廣夏據此決定,在農業銀行出具解除本公司擔保責任的文件之前,公司會在召開股東大會、臨時股東大會時要求浙江長金履行承諾,不為其辦理登記手續,不允許其參加會議表決。
而公司也對最壞的情況作出了打算。在公司與浙江長金、農業銀行等各方簽訂的 《轉債協議》涉及的1.78億元債務中,廣夏(銀川)賀蘭山葡萄釀酒有限公司為其中5550萬元債務提供了抵押、質押擔保;如浙江長金違反承諾,在承諾的期限日仍不能履行還款義務,公司將督請農業銀行處置、變現上述資產,按照《擔保法》和《物權法》的相關規定,先就物的擔保實現其債權,降低公司的風險。
公司做好應訴準備
不過,ST銀廣夏目前并未放棄努力,已責成董事局主席、浙江長金董事長朱關湖協調浙江長金向農業銀行提供資產質押或擔保。
浙江長金愿意用其名下的有效資產向農業銀行提供擔?;蛳驈V夏(銀川)實業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反擔保,公司董事局限定浙江長金在2009年12月21日前向公司提供用于擔保的資產清單、評估報告等可供判斷其資產和股權有效性的文件;若農業銀行或公司董事局認可相關資產的現有評估報告,相關工作應在2010年2月12日前完成;若農業銀行或公司董事局決定對相關資產進行重新評估,則相關工作應在2010年8月3日前完成。
其次,公司已責成朱關湖董事在2009年12月22日前提供浙江長金股權質押及輪候凍結的具體情況和相關法律文書,以對其股權質押、凍結的具體情況進行調查。根據浙江長金提供的文件資料和公司的調查結果,由相關負責人提出解決意見,盡快提交公司董事局審議。
但公司也做出了應對相關司法訴訟的準備。公司經營班子將安排公司法務人員會同律師收集相關證據,在2009年12月31日前收集齊相關證據資料;一旦農業銀行提起訴訟要求公司承擔擔保責任,公司將依據證據材料進行抗辯。
ST銀廣夏表示,公司及公司董事局保留通過司法程序追究有關當事方及相關責任人法律責任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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