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12-17 04:37:49
每經記者 嚴翠 發自深圳
武漢武商集團 (鄂武商A,000501)被指借辦《同一首歌》圈錢過億之事,已經驚動了監管部門。12月16日,湖北證監局相關人士告訴《每日經濟新聞》記者,當地證監局高度關注鄂武商事件,并要求其盡快作出情況說明。
經銷商紛紛要求退錢
12月16日,一位經銷商向《每日經濟新聞》反映:“武商集團‘榨取’供應商并非第一次,強行扣款、攤派、索要商品等等不勝枚舉。”
除了聲討武商集團之外,眾多經銷商更關心的是公司到底會給大家一個怎樣的交待。“公司應該將這些強行收取的錢歸還我們。”武商集團一位供應商憤憤不平地對記者說,強行被扣了幾萬塊錢,不能就這么不了了之,希望武商集團能在短期內給予一個解決辦法。
公司不作聲 證監局出面
“鄂武商作為一家上市公司,應該對該事件作一個明確的回復。”鄂武商A的投資者也反映,如果鄂武商借用《同一首歌》圈錢,并且沒有給投資者任何交待,這不僅侵犯了供應商的利益,也欺騙了投資者。
16日,《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致電鄂武商A董秘李軒。記者問道:“鄂武商A到底收取了供應商多少錢?除成本外多收的錢到哪里去了?”李軒簡單回復稱:“這些問題我們目前不能回答。”
盡管公司不對質疑作出回應,但這件事情已經驚動了湖北證監局。
“我們高度關注鄂武商強行扣供應商錢的事情,并且已經要求鄂武商盡快向證監局遞交情況說明。”12月16日,湖北證監局辦公室副主任馮先生告訴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鄂武商遞交情況說明后,證監局會根據具體情況展開下一步的工作,或者介入調查,或者要求鄂武商進行公告。
簽霸王條款都是“潛規則”
“其實這次只是收取費用太多,并且沒有經過我們同意所以引起反彈;武商集團平常各種‘苛捐雜費’更多了。”武商集團供應商王萌(化名)向記者說,供應商沒辦法,公司與零售商簽的合同基本上都是 “霸王條款”,除非公司和采購員關系好點,才可以稍微修改條款。
“霸王條款在零售界早就是‘潛規則’。”王萌說,一般情況下,一個供應商在零售商一年有1000萬元的銷售額,那么進場費、條碼費、店慶費等費用總計需要100萬元,幾乎占到10%的比例;另外利潤返點方面,零售商逐年提高返點水平,有的供應商為規避遞增的返點,甚至故意修改在零售企業的“戶頭”,將所有信息歸零,但修改戶頭至少需要15萬元的費用。
“國內各大零售商都或多或少地存在一些潛規則,尤其是一些以大賣場為主的零售企業,只是程度不同而已。”第一商業網CEO黃華軍表示,以前一些外資企業剛進來時不會收取一些費用,但發現有利可圖后很快也就“中國化”了。他指出,盡管各方不斷出臺政策修復零供關系,但目前這方面的監管仍顯得很薄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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