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東碳信息披露延遲因公章“被移交”?
2009-12-22 04:52:00
每經記者 孫嘉夏 發自上海
上市公司公章“被移交”以致信息披露不到位?這雷人的一幕就發生在ST東碳身上。
21日,ST東碳(600691,收盤價11.69元)的一則公告宣告了大股東與重組方的分歧,同時引來了媒體對該公司信息披露延遲的質疑。《每日經濟新聞》就此采訪了該公司的高管,卻得到一個更驚人消息,沒有及時披露信息是因為公章已經不在上市公司手中。
信息披露嚴重不到位
股價連續3天觸及跌停之后,ST東碳21日公告,經向公司第一大股東四川香鳳企業有限公司 (香鳳企業)征詢,香鳳企業表示對今年10月16日上市公司董事會通過的,由重組方紫薇地產提交的重組預案表示“強烈反對”,這顯然為ST東碳的重組蒙上一層陰影。香鳳企業同時透露,在“董事會通過重大資產重組預案之時,我司就已表示強烈反對。”
令人奇怪的是,香鳳企業第一次“強烈反對”未被上市公司披露,因而始終不為外界所知曉。事實上,這并不是ST東碳第一次發出信息“滯后”的公告。12月11日,ST東碳曾公告,稱已收到紫薇地產、湖南湘暉發來的回函,同意終止《公司股東表決權托管協議》和《授權委托書》。
公告同時透露,香鳳企業早在8月27日就已向紫薇地產、湖南湘暉提出,解除上述兩份協議,但這一提議同樣未被上市公司及時披露。而且上述協議是今年3月份就簽訂的,當時也沒披露,直到10月份重量預案披露時才為外界知曉。10月19日,ST東碳公布了重組方案,這被市場解讀為“既然早知道要解除協議了,為什么還要公布重組預案?”
“(沒有披露)是由于公司董事會公章當時根本就沒有掌握在上市公司手中。”上述知情人士向《每日經濟新聞》記者透露,這一說法在ST東碳董事長黃彬處得到了證實,“是在相關部門的協調下,出于配合重組方重組的考慮,移交了公章。”黃彬告訴記者,“現在還沒有拿回來,我們已向重組方去函,要求盡快拿回公章,不然我們將采取其他措施,現在還沒有獲得回音。”記者21日試圖聯系紫薇地產人員,但電話始終無人接聽。
重組前景難料
香鳳企業21日的公告透露,上市公司董事會于今年10月16日通過的由重組方紫薇地產提交的重組預案,與之前香鳳企業與紫薇地產、湖南湘暉之間簽訂的《合作協議書》“嚴重不符”,這也成為香鳳企業對預案提出 “強烈反對”的理由。
根據之前三方簽訂的《合作協議書》,香鳳企業愿意讓渡ST東碳控股權,湖南湘暉則向香鳳企業支付讓渡控股權補償費3000萬元,香鳳企業需在收到補償費后,出具合法的授權文件同意將所持的ST東碳股份所對應的“表決權、提案權、等”托管給重組方。此外,湖南湘暉與自貢市人民政府簽訂了《關于支持東新電碳股份有限公司重組之合作協議》,根據協議,上市公司資產、負債將剝離至自貢市國有資產經營投資有限責任公司,上市公司成為凈殼,湖南湘暉則分期向自貢方面支付6000萬元,作為補償費用。
“這其中沒有湖南湘暉的權益,但有他的義務,而且協議中都沒有提及之后需向上市公司置入湖南湘暉方面的資產。”上述知情人士告訴記者,這也成為此后雙方爭論的焦點,根據重組預案,ST東碳將向紫薇地產、湖南湘暉、華鴻財信、瑞慶科技、正陽富時5家公司發行股份,購買房地產資產,其中湖南湘暉、華鴻財信、瑞慶科技、正陽富時合計持有湘暉置業100%股權。
“對這些協議,確實是存在分歧,香鳳企業的要求,是嚴格按照合同來辦。”黃彬告訴記者。香鳳企業也在21日的公告中表示,已要求上市公司董事會敦促重組方盡快提交符合要求的重組方案,并透露正在與相關各方就重組事宜進行溝通和協商。
如需轉載請與《每日經濟新聞》聯系。未經《每日經濟新聞》授權,嚴禁轉載或鏡像,違者必究。
每經訂報電話
北京:010-59604220 上海:021-61283003 深圳:0755-33203568 成都:028-86516389 028-86740011 無錫:15152247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