蔣悅音:相懷珠的落馬給出許多警示
2010-03-24 04:01:33
蔣悅音
3月22日,原公安部經偵局副局長兼證券犯罪偵查局北京直屬總隊總隊長相懷珠在北京市二中院受審,這是“黃光裕串案”中首名受審的官員。除了受賄,相懷珠還卷入黃光裕內幕交易案中,在2007年黃光裕等人布局中關村股票時,相懷珠等人也獲得了這一內幕消息,并動用百萬資金全倉買入。
筆者以為,相懷珠作為公安部經濟犯罪偵查局和證券犯罪偵查局的廳局級官員,卻最終“落馬”于經濟犯罪和證券犯罪,頗具諷刺意味,其背后的警示意義值得關注。
相懷珠動用百萬資金參與中關村內幕交易案早已是公開秘密。由已公開信息可知,在2007年黃光裕伙同中關村公司董事長許鐘民利用掌握中關村和鵬潤地產進行資產重組的內幕信息,開立了80多個股票賬戶、成交額超過13個億買入中關村股票之際,時任公安部經偵局副局長兼證券犯罪偵查局北京直屬總隊總隊長的相懷珠也獲得了這一內幕消息,相懷珠的妻子李善娟在當年9月21日至25日,使用其個人股票賬戶分7筆買入中關村股票12萬余股,成交額共計181萬余元。
不過,相懷珠這次內幕交易并未如 “杭蕭鋼構案”、“高淳陶瓷案”等其他內幕交易案中的內幕交易者一樣賺得“滿嘴是油”,證券犯罪與其他犯罪的不同之處在于,一旦留下了“腳印”,其軌跡就全部暴露,很多東西即使只是模糊公開,實際上早就把全部詳細信息攤在公眾面前:相懷珠買入中關村的時間和價格幾乎是該股票的歷史最高位,若相懷珠未及時止損,在2008年底該股最低2.48元時,相懷珠賬戶里該股浮虧最高將達80%以上(即浮虧近150萬),即使到目前2010年3月初的6元多,其賬戶依舊浮虧50%以上(即浮虧近百萬)。
如果是簡單的交易虧損也就罷了,但是“相懷珠們”參與的表面說是內幕交易,實際是黃光裕等實施的操縱股價行為,可他們為何成了“最后的接棒者”?背后原因復雜、可能性太多,本人在此無意做出任何揣測和評價,但這也從另外一個角度說明了黃光裕案的復雜性,以及證券市場這個赤裸裸“錢VS錢”市場的特殊殘酷性。
中關村案或許算不上證券犯罪的典型案例,而類似于*ST金泰、杭蕭鋼構、高淳陶瓷等曾出現過“一字形”連續漲停的“妖股”更為簡單明了。但目前中國證券犯罪的打擊力度對此僅僅觸及違規信息披露、內幕交易等較為膚淺的層面,其背后必定具有的價格操縱,卻往往因為取證、法律法規存在“軟肋”及其他因素始終未能取得突破,更不用說這些行為背后可能存在與洗錢密切相關的賄賂乃至分贓等行為了。
中國證券司法體系和打擊證券犯罪不可能永遠 “原地踏步”,要想讓證券司法體系更完善、更有效地打擊證券犯罪,以上都是需要不斷補漏的“門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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