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審委何不公開IPO被否原因?
2010-05-05 02:57:46
張小軍
春天花會開,可財富不會自然而來!
IPO舞臺充滿魅力,既讓我們看到資本市場的魔力,也看到發審委的權力。如果連續閱讀發審委的公告就會發現,簡短的文字是如此有力量,比如“通過”和“未通過”。除此處不同之外,別的不同之處可能就是發布公告的時間了。
對沖刺IPO的公司而言,一字之差就是天上和地下之別。簡單有時就是一種力量,可不透明的權力如果穿上簡單的外衣就會愈發神秘。在資本市場目前存在著廣泛信息不對稱的背景下,神秘并不是一件好事。而對關注公司的投資者而言,這樣的結果也讓他們無從選擇。
就像模具一般,IPO的審查結果反復復制出“通過”和“未通過”,可為什么“未通過”?企業上市受阻的原因究竟是什么?這一直是個謎。
上市和退市都有標準,發審委決定著公司IPO的“門票”發放。公司一旦獲準通過,未來的資本大戲中,投資者將會面臨著相當的收益,也同樣會面臨一定的風險。雖然投資者中有相當比例的人并不專業,但歷史事實也證明,發審委的權威也并非不可動搖,比如有的“問題公司”就曾通過IPO審核,但卻因為投資者和媒體的質疑而導致上市被叫停。
根據上證所研究中心的統計,1996到2007年期間,受到證監會與滬深交易所處罰的上市公司違規行為中,信息披露違規所占比重高達98%。試想,一些上市公司尚且如此,那么對信息披露不夠充分的正沖刺上市的公司,我們是否更需要提高警惕。為此,從保護投資者利益的角度出發,發審委為什么不能公開IPO否決的原因呢?
公司治理是資本市場永久的話題,援引《中國公司治理報告》的一句話,信息披露是市場“公平、公正和公開”原則的基礎,資本市場是一個信息流動的市場,真實、準確、完整、及時的披露信息,是提高資本市場有效性的根本保障。
既然發審委掌握著投資者的參與權,也就有義務守護好投資者的錢袋子,尤其當某個公司的IPO申請被否決時,對這類問題公司,何不公開原因,讓投資者看個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呢?
春天花正開,關鍵你要能等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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