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DA認證”或涉虛假陳述 股民投訴海普瑞
2010-06-05 02:49:21
每經記者 朱蔚淇
“史上最貴新股”海普瑞(002399,收盤價134元)不僅在一級市級圈住大批機構,還在二級市場將普通股民深套。
馬女士在5月7日海普瑞上市當天以179元左右價格買入20多萬元公司股票,如今這部分股票已“縮水”1/4。在她買入股票后不久,該股走出188.88元的“首日瘋”后,就從此一蹶不振,不但沒有超過179元的買入價,反而跌破148元的發(fā)行價。
馬女士痛定思痛,認為海普瑞在招股說明書及宣傳中編織的“雙證王”光環(huán),引發(fā)市場將股價推到一個瘋狂的高度。5月中旬,她主動找到北京問天律師事務所的張遠忠律師,要求其作為代理人,向海普瑞追回損失。
6月2日,馬女士將一紙投訴遞到證監(jiān)會,要求證監(jiān)會查處海普瑞的虛假陳述行為。張遠忠律師在接受《每日經濟新聞》記者采訪時表示,按相關規(guī)定,證監(jiān)會須在2個月內對申請書作出回應。
海普瑞媒介負責人田巖則向媒體表示,公司已知道投資者舉報一事,在沒接到證監(jiān)會相關意見前,公司不會作出澄清。
代理商不足信
馬女士在《申請書》中指出,海普瑞在4月23日發(fā)布的《招股說明書》中6次提及自己是 “我國唯一獲得美國FDA認證的肝素鈉原料藥生產企業(yè)”。在“國內行業(yè)競爭格局”部分,海普瑞表示其他國內同行常州千紅生化制藥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健友生物化學制藥有限公司、山東煙臺東誠生化股份有限公司等僅取得歐盟CEP認證。
在山東煙臺東誠生化股份有限公司官方網站“質量體系”一欄上,馬女士看到這樣的介紹:“在2008年3月‘百特事件’發(fā)生后,我公司于2008年11月通過了德國漢堡衛(wèi)生當局的GMP檢查,并獲得德國漢堡當局頒發(fā)的GMP證書。肝素鈉產品于2009年2月接受美國食品與藥品監(jiān)督管理局(以下簡稱FDA)近4天的GMP檢查。公司以零缺陷通過現(xiàn)場檢查。”
在中國生化制藥工業(yè)協(xié)會官方網站有如下記載:“美國FDA派2名審計官員于2009年2月2日~2月6日對山東煙臺東誠生化股份有限公司肝素鈉產品進行了GMP審核,審核結果為零缺陷通過。”
對于海普瑞的 “FDA唯一性”陳述,有媒體提出質疑,并提供了“證人證言”及“專家意見”。中國生化制藥工業(yè)協(xié)會秘書長徐康生表示,海普瑞的說法“不太實事求是”。他表示,“除了海普瑞,目前包括煙臺東誠、常州千紅、河北常山在內的多家肝素鈉原料藥生產商均已獲得FDA認證。據(jù)悉,常州千紅在去年4月份已經通過FDA認證,同時也已擁有歐盟CEP認證,公司目前也向美國等一些外國公司供貨,只是目前在美國市場上的份額沒有海普瑞大。”
面對越來越多的媒體和市場質疑,海普瑞初期選擇了沉默。直到5月14日晚間,公司發(fā)布澄清公告,首次公布肝素鈉原料藥的7步 “認證過程”,并于5月17日攜手美國代理商在新聞發(fā)布會上鄭重表示:“海普瑞目前仍是國內唯一一家通過美國FDA完整認證程序的肝素鈉原料藥生產企業(yè)”。但海普瑞及其代理商并沒有解釋,為何其他企業(yè)沒有走完“完整認證程序”。
“招股說明書中對國內同行擁有FDA認證的排除證據(jù)不充分,這本身就有問題。公司應該征詢權威機構意見,以此證明自己的唯一性。”張遠忠對《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表示,“海普瑞的美國代理商與公司存在法律上的利害關系,其證言證明力弱。他們最多也只證明海普瑞經過了FDA的檢驗程序,根本沒有證明海普瑞是中國唯一一家獲得FDA認證的企業(yè)。”
“FDA認證”說法不準確
張遠忠還表示,“FDA認證”的說法是不準確的,作為具有法律效力的招股說明書采用這種沒有法律依據(jù)的字眼,本身就是一種虛假陳述。
《申請書》引述FDA新聞發(fā)言人瑞雷接受國內媒體采訪時的話稱,F(xiàn)DA從來不給原料藥企業(yè)“認證”,只是“許可”美國制劑廠商使用原料藥企生產的原料藥。“更確切地說,F(xiàn)DA的這份許可的‘直接授予者’實際上是這家美國制藥公司,而不是海普瑞,海普瑞只是被許可的一個原料供應商。”瑞雷說。
申請人認為,海普瑞的行為違反了《證券法》第六十三條關于“發(fā)行人、上市公司依法披露信息,必須真實、準確、完整,不得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的規(guī)定,因此,請求證監(jiān)會對海普瑞的行為進行查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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