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中銘:應立案追訴友誼股份重組“先知先覺”者
2010-07-21 01:31:24
曹中銘
近幾個交易日上海本地股走勢強勁,滬深兩市個股漲幅榜前列常常不乏其身影。個中原由除了上海本地股與其他股票一樣經受慘烈的下跌后存在反彈要求之外,通過資產重組等方式提高上海當地國有資產證券化率,無疑成為股價上漲的最大動力。
資產重組是證券市場永恒的主題,歷年來市場中上市公司資產重組事件可謂頻頻出現。由于地方相關部門欲將市屬經營性國有資產證券化率由2009年底的25.4%提高到30%以上,像中華企業、金豐投資、強生控股、上實發展、友誼股份、百聯股份等上海本地股,目前因為資產重組等原因已紛紛停牌。
上市公司停牌很常見,一般情形下當然無法吸引市場的 “眼球”。但是,如果上市公司在停牌前股價產生異動,則另當別論。
7月19日,友誼股份、百聯股份因為資產重組原因雙雙停牌。而在此前的7月16日,友誼股份股價即出現異動——在當天滬深大盤均處于小幅震蕩的背景下,友誼股份當天上午走得不溫不火,下午開盤后股價開始放量拉升,最終以9.11%的漲幅報收,而上證指數則以微跌收盤。很明顯,友誼股份的走勢“脫離”了大盤。上證所公布的公開交易信息顯示,當天友誼股份買入前5名中,赫然出現了一“機構專用”席位,并且其投入資金超過4000萬,處于第一的位置。綜合兩地大盤的表現,以及友誼股份隨后的資產重組公告,市場沒有理由不懷疑其相關信息被某些“先知先覺”者所“竊取”。
其實,在上市公司重大事項公告前,其股價提前作出反應的并不在少數。為此,最高檢、公安部于今年5月18日頒布了 《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于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規定(二)》,以打擊市場中的內幕交易、信息泄漏等違規行為。盡管如此,市場中敢于頂風作案者仍然大有人在。就在《規定》頒布的第二天,宏達股份股價就出現了異動,該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事項公布前夕,其股價強勢漲停,并且買入金額前5名中有兩家機構席位;隨后的5月25日,通化金馬發生了類似的一幕,買入“龍虎榜”中通化當地營業部占據三席。
或許是受到輿論的巨大壓力,也可能是所謂的條件不成熟,宏達股份與通化金馬的“資產重組”最終都沒有成行,而兩只個股高位追漲的資金則全部遭遇套牢的命運。這些利用“先知先覺”優勢的投資者本想從中賺取一筆,沒想到“偷雞不成反蝕一把米”。
同樣是因為資產重組,同樣是在停牌前夕股價產生異動,同樣是“龍虎榜”中出現可疑的資金,某種意義上,友誼股份此次的股價異動,與此前的宏達股份、通化金馬有“異曲同工”之妙。在筆者看來,應立案追訴友誼股份重組的“先知先覺”者。
現在的問題是,對于友誼股份資產重組停牌前的股價異動現象,除了市場輿論的質疑與口誅筆伐之外,監管部門是否會行動起來?更值得深思的是,為什么在宏達股份與通化金馬之后,又出現了友誼股份的“無厘頭”強勢上漲?為什么《規定》的頒布實施,還是無法震懾那些鋌而走險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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