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10-07-27 08:29:00
本周一(7月26日),央行上海總部表示,下一階段,將建立銀行卡案件信息發布機制,將參與信用卡套現的商戶及持卡人的負面信息納入企業、個人信用信息數據庫;并積極與工商、通信管理等部門合作,嚴查互聯網信用卡套現。
近年來,互聯網上還出現了眾多專門辦理信用卡套現的廣告,聲稱可以提供信用卡套現服務。事實上,這是一種典型的銀行卡違法犯罪行為。
針對近年來愈演愈烈的信用卡套現行為,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布的 《關于辦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于2009年12月16日起施行,對信用卡套現案件的定罪和處罰作出了明確的規定。
“商戶如協助持卡人套現,將以'非法經營罪’進行定罪處罰。”
央行上海總部表示,為有效打擊銀行卡違法犯罪行為,該行已聯合上海市公安局、銀聯上海分公司、在滬銀行業金融機構共同成立了上海市聯合整治銀行卡違法犯罪辦公室,采取了一系列有效措施打擊銀行卡犯罪行為。
同時,該行還將對前一階段破獲的銀行卡違法犯罪案件的信息進行匯總,建立銀行卡案件信息發布機制,將參與信用卡套現的商戶及持卡人的負面信息納入企業、個人信用信息數據庫;并進一步加大宣傳力度、加強輿論監督。
此外,央行上海總部還指出,作為發卡行和收單行的金融機構,要加強資金監測,及時發現套現類可疑交易,有利于及時遏制銀行卡犯罪。
“發卡行做好客戶身份識別工作,從源頭上減少銀行卡犯罪的可能;收單銀行發展特約商戶也應建立嚴格的實名審核制度,充分利用聯網核查身份信息系統等技術手段,并多渠道了解特約商戶的經營背景、營業場所、經營范圍、財務狀況等信息。要特別關注批發、咨詢、中介、公益類等低扣率、零扣率特約商戶的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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