葉檀:券商直投三宗罪
2010-07-29 02:02:02
每經評論員 葉檀
券商直投充斥著利益輸送的色彩,不乏PE腐敗的案例。社會一再關注,券商紛紛叫屈,認為直投是國際慣例,不能用有色眼鏡看券商直投。
中國證券市場的暴利來源是一二級市場之間的差價。誰能拿到一級市場的籌碼,成功到二級市場兌現,誰就能成為股神。從1999年到2009年10年間,A股總市值從2.6萬億元人民幣上升到24.5萬億,上漲了9.4倍;流通市值從0.8萬億元上升到15萬億元,增加了18.75倍,證券市場財富所系已經不言而喻。誰能以非流通的價格在市場流通,就能獲得高額溢價。
PE腐敗并非券商直投特有,但券商直投有必要受格外關照。一般風投公司沒有券商與監管層之間近水樓臺先得月的便利,不可能出現像風投領域一條龍的腐蝕機會。
中國證券市場不成熟,內幕交易眾多,甚至出現《經濟觀察報》記者因報道上市公司內幕交易被通緝的咄咄怪事。坦承中國證券市場的現狀,才能制定符合現實的規則,盡可能地減少相關利益階層的道德風險空間。如果把券商等市場參與者當作“活雷鋒”,制定充滿了道德風險的交易規則,而后孜孜不倦地大抓內幕交易,這叫誘人以罪。
券商直投有數宗罪。
一是直投時間過短,使風險投資變性,類似于利益輸送。根據中投公司的統計數據,截至今年5月底,直投參股企業從融資到上市的時間周期普遍偏短,已上市企業的平均周期僅9個月,最短者為神州泰岳,周期5個月;最長者為昊華能源,周期27個月。幾個月的風險投資到底是風投,還是利益收獲者?有一位券商投行人士曾經表示,一般而言,在券商投行考察過后的項目有上市的希望,券商提出直投要求時,公司不會拒絕,尤其是對于擁有特殊渠道的大券商,更是拍馬惟恐不及。除非擬上市公司有特殊背景,或者靚女不愁嫁,風投紛至沓來,風投期間PE就高達十幾倍,才有拒絕直投的底氣。
二是利益過大,混淆市場估值體系。海通證券旗下的全資子公司海通開元以及參股公司中比基金從2006年10月以來共參股8家公司。已經上市的5家公司,根據6月30日收盤價計算,兩家直投公司共持有超過10億元的賬面價值;而剩余3家已經過會但尚未申購的公司,如果按照當前中小板平均40倍的市盈率予以估值,近2700萬股股權的市值也超過5億元。而這8家公司的賬面市值合計將超過15億元。利益如此之大,風頭頗勁的中信證券追加金石投資22億元。
三是道德風險過高。雖然證監會明確要求,證券公司只能設立直投子公司開展直接投資業務;證券公司與直投子公司必須相互獨立,徹底實現與母公司間的法人隔離;國內證券公司用于直投業務的資金不得超過其凈資本的15%等。一紙規定真能在直投子公司與母公司之間建立起防火墻?連華爾街都做不到的事,我們的一紙規定就能做到了?監管層還嚴防老鼠倉呢,這不PE行為又出現券商員工跟投的準老鼠倉事件了嗎?
原先預定將于7月30日上會的山西證券,聯席主承銷商為中信證券與中德證券。山西證券選擇中信證券與中德證券聯席主承銷,中信證券是保薦人。中德證券是山西證券的子公司,而中信集團公司的全資子公司中信國安為山西證券第五大股東。不違規、有錢賺,實在是皆大歡喜,接下來,中國證券市場將充滿了關系戶之間的輕喜劇。好在證監會昨晚已決定取消山西證券公司發行申報文件的審核。
歐美國家是有保薦加直投模式,但道德風險從未根治,因為道德風險歐美國家出現次貸危機,我們是否要學?次貸危機之后,歐美金融巨無霸逐漸被拆分,中小金融公司層出不窮,出現一輪“金融民主”,我們是否應該學?
證券公司身份特殊,在上市資源受到限制的情況下,證券公司成為重要的把關者。保薦、直投合為一體,其實是讓證券公司成為利益鏈條中的一環,很難相信他們會客觀公正地對待自己有份參與的上市公司。誰能知道,他們推薦給投資者的,究竟是能夠擔當中國未來經濟發展大任的成長性公司,還是精心包裝的騙子公司?
在壓力之下,近日券商倡導自律。自律當然好,但不能代替規則,如果自律有用,要警察干嘛?就目前而言,券商直投必須大改革,核心有兩條:第一,同一券商對同一家公司兼具直投與保薦的功能,徹底阻隔道德風險,或者最大限度地增加道德風險的成本;第二,對于風險投資包括券商直投在一年以內的,等同于利益輸送,讓風險投資行業正本清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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