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證券報 2010-08-16 09:28:04
記者從消息人士處了解到,繼國土部向銀監會提供“閑置土地”開發商名單之后,銀監會也在協調住建部為其提供一份“囤房”的開發商名單。
據介紹,在本輪房地產調控過程中,相關各部委間的協調溝通機制倍受重視。由于房地產行業涉及多個監管部門,因此對于囤房、囤地的房地產企業、二套房以及多套房的認定標準等,都需要多部委之間的密切配合。此次“囤房名單”也屬于上述協調溝通機制的產物。
業內人士分析認為,如果住建部能夠向銀行提供這樣一份名單,能夠有利于銀行更加了解各個房地產企業的風險狀況,從而制定相應的信貸政策,保證房地產調控順利實施。
據了解,“囤房”名單是一份以“市場交易秩序”為標準的名單,具體包括過往曾因囤積房源、違規銷售等遭到處罰的開發企業名錄。但由于認定違規的工作較為復雜,因此住建部目前還沒有將名單轉交給銀監會。
此前,對于“國十條”中規定的“商品住房價格過高、上漲過快、供應緊張地區”的名單,有銀行也表示需要有關部門盡快予以明確,使得房貸政策執行更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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