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10-09-09 12:41:30
每經記者 陳明偉
投資者如何對此類犯案受罰上市公司提起訴訟,是一個較為現實的問題。
業內人士表示,對犯案上市公司提起訴訟,訴訟條件是較為簡單的,投資者只需要把握兩個關鍵時點:即上市公司虛假陳述的實施日(即公司在發生虛假陳述事實并在財報或其他報告中載明并發布公告的當日)和虛假陳述被揭露日(即收到監管部門的行政處罰決定書當日)。
把握這兩個時間點之后,投資者只需將身份證復印件(法人單位提供營業執照復印件)、證券交易所股東卡復印件、買賣上述股票的全部對賬單或交割單原件 (經證券公司營業部蓋章)、聯系電話、地址及郵編交給相關專業律師,由專業律師核實是否符合起訴條件、并計算具體損失金額。如符合起訴條件的投資者希望委托律師代理,律師根據提供的相關訴訟文件就可將上市公司告上法庭。
據不完全統計,截至2010年8月底,這類目前已結案件(如東方電子案、銀廣夏案、科龍電器案、中捷股份案、杭蕭鋼構案等)中的起訴原告,大約95%以上的通過和解或判決,獲得了現金或股票賠償,可以說獲賠的勝率是非常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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