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10-09-09 13:28:49
NBD:對于華盛達虛假陳述賠償糾紛案受害人多而起訴人少的問題,您有何看法?
浙江裕豐律師事務所副主任厲健:首先需要明確,由于每位股民買賣該股票的時間各不相同,因此并不是所有登記在冊的股東都符合起訴條件。至于符合起訴條件的股民為什么真正起訴維權的人數那么少,我個人認為,主要原因還是與國內中小股民依法維權意識太薄弱有關。國內絕大部股民都不會去關注《證券法》和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證券虛假陳述民事賠償司法解釋的相關規定,更沒有想過因上市公司虛假陳述導致自己遭受損失可以依法索賠。其次,股民獲取維權信息的途徑太少,主要來源于專業律師的一些征集報道。此外,股民分散在全國各地,損失金額大小不一,加上精力、訴訟成本、訴訟周期、執行難等方面的重重顧慮,以上種種原因導致絕大部分符合起訴條件的股民沒有通過法律途徑挽回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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