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金融類國資將“歸口”國資委
2010-10-13 01:41:33
每經記者 湯白露 發自北京
昨日(10月12日),國務院國資委官方網站發布消息稱,9月19日,國務院國資委首次召開指導監督地方國資工作的專題會議。國資委副主任黃淑和在會上指出:“全國新的國有資產監管體制框架正在逐步完善,國務院國資委將積極推動各地方國資委的組建工作。”
據黃淑和介紹,國務院國資委在指導各省級政府全部組建國資委后,正在以多種方式,推動建立各地縣級國有資產監管責任主體。與此同時,各省級國資委也在指導本地區市(地)級、縣級國資監管機構的建立和完善。
目前地方國有資產監管的組織體系已基本建立,全國所有的省級政府、計劃單列市政府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全部組建了國資委,89%的市(地)級政府組建了國資委,另有201個縣(市、區)成立了國資監管機構。其中,有22個省市的市(地)級政府全部設立了國資監管機構;浙江省90個縣(市、區)中有35個設立了獨立或相對獨立的國資監管機構。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獲悉,在國資委推動建立各縣市國資監管機構的同時,其監管范圍將逐漸擴大到地方金融性國有資產。
黃淑和在發言中指出,湖南省政府專門出臺文件規定,市(州)國資委除監管經營性國有資產外,可以把監管范圍拓展到金融領域國有資產和“非轉經”資產。
湖北宜昌市、天津東麗區國資委將當地投融資公司納入監管范圍,廣東佛山市順德區國資委將金融類資產、文化領域資產納入監管范圍。
黃淑和表示,在組建各級國有資產監管機構的基礎上,國務院國資委將采取多種方式鼓勵推動各地經營性國有資產集中統一監管,推動地方國有資產在更大范圍、更寬領域進行整合重組和優化配置。
編讀往來
10月12日16版《機構瘋搶上市大漲 創新債基很受寵》(記者:魏玉卿、編輯:王磊),第一小標部分第五段第四行中“機構投資者持有的場內匯利B基金份額5.35份”應為“5.35億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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