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海洲:突擊入股應“斬草除根”
2010-10-15 04:44:35
皮海洲
針對有關媒體關于證監會將延長創業板突擊入股鎖定期的報道,中國證監會有關部門負責人12日表示,無論是對中小板的上市鎖定期還是創業板鎖定期,證監會都沒有作任何調整。
根據此前媒體的報道,鑒于創業板頻陷突擊入股質疑漩渦,監管層擬加大監管力度,發行審核趨緊,其中一項重要措施就是延長突擊入股的鎖定期,招股說明書刊登前1年內入股的,鎖定期由1年延長至3年。而證監會有關部門負責人卻對此予以否認,這除了反映市場熱盼延長突擊入股鎖定期外,更反映出監管者的不作為,這不是對創業板負責任的態度。
創業板自去年10月30日推出以來,其新股發行過程中的各種腐敗現象非常突出,突擊入股就是其中一項重要腐敗內容。一家企業要上市了,一些擁有特權者爭相入股,攫取股票上市時的巨額溢價,這種做法不僅損害了廣大公眾投資者的利益,而且嚴重破壞了證券市場的“三公”原則。尤其是一些券商以“直投”的名義突擊入股,既當股東,又做保薦人,嚴重地破壞了保薦機構的獨立性與公正性,進而導致企業板公司包裝上市、虛假陳述現象泛濫,創業板因此淪為“腐敗板”、“問題板”。因此,突擊入股問題受到了市場的高度關注,投資者及業內人士質疑與抨擊突擊入股問題的聲音不絕于耳,許多人希望監管部門能夠加強對突擊入股現象的監管,打擊PE腐敗行為。遺憾的是,在突擊入股問題上,監管部門聽之任之。
其實,就算證監會真的決定將突擊入股股份的鎖定期由1年延長到3年,這仍然不是解決突擊入股問題的有效方法,而是對突擊入股現象的縱容。一方面,延長突擊入股鎖定期并沒有改變其腐敗性質,相反,延長鎖定期倒是讓突擊入股這種腐敗行為合法化;另一方面,延長鎖定期并不影響突擊入股的暴利。雖然延長鎖定期增加了突擊入股的時間成本,但面對突擊入股所帶來的幾倍、幾十倍的暴利,這種時間成本可以忽略不計。
在我看來,如果證監會有意解決突擊入股問題,有效的辦法不是延長突擊入股的鎖定期,而是應將突擊入股行為徹底從中國股市鏟除,嚴禁有突擊入股問題的公司發股上市。一方面,這是對待PE腐敗的態度問題;另一方面,有突擊入股行為的公司確實沒有上市的必要。既然這類公司能在股票公開發行前突擊發股,就已經表明它不需要通過向公眾發股就可以解決融資渠道問題。當然,這類公司在公開發股之前能突擊發股,這也意味著這類公司并不缺錢。既然“突擊入股”已經讓公司“不差錢”了,那又何必還要上市融資呢?
希望證監會能夠正視突擊入股問題,并制定嚴禁有突擊入股問題的公司發股上市的辦法,堅決打擊創業板新股發行過程中的腐敗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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