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10-12-07 01:58:00
在放開對大型水電站的審批后,相關部門繼續鼓勵中小水電站建設。
財政部12月6日發布通知,要求各地停止執行自行出臺的水電資源有償開發政策,各地不得對已建、在建和新建水電項目有償出讓水能(水電)資源開發權,不得以水能(水電)資源有償開發使用名義,向水電企業或項目開發單位和個人收取水能資源使用權出讓金、水能資源開發利用權有償出讓金、水電資源開發補償費等名目的費用。
中國水力發電工程學會副秘書長張博庭對此表示,該政策有利于中小水電企業,鼓勵企業對中小水電站進行投資。
中國向國際社會承諾,到2020年,非化石能源一次能源的比重將提高到15%。隨后,近年來幾近停頓的大型水電開發審批解凍。
一位參與水電政策制定的專家向《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表示,下一步應該對水電開發進行統籌管理,還將會考慮水電、火電上網電價同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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