尹中立:應限制基金投資中小板和創業板股票
2010-12-09 01:17:04
尹中立(社科院金融專家)
2001年曾經爆出“基金黑幕”的丑聞,當時的證券投資基金普遍存在“坐莊”的行為,以資金優勢操縱股票價格。正因為基金等機構投資者(包括當時的證券公司)人為大幅度炒高股票價格,使股市出現巨大的泡沫,造成系統性風險,導致2001年之后股價在宏觀經濟景氣非常好的情況下連續4年下跌。
當前的證券投資基金行為,也出現了類似2001年“基金黑幕”所揭示的種種不良行為,系統風險正在累積,監管部門應該采取審慎措施逐步消除這些風險。
基金流動性風險正在積聚
最主要的表現是基金集中投資中小板和創業板市場。根據2010年第三季度的數據,截至9月30日,109只創業板股票中,有32只股票基金持有的流通股數比例超過了20%,有14只股票基金持有的比例超過30%。在488只中小板股票中,基金持股占20%以上的有83只,有29只股票基金持有的比例超過30%,有11只股票基金持有的比例超過40%。股票型基金持有中小板和創業板股票的市值已經超過基金總市值的30%,部分基金投資中小板和創業板的比例超過50%。
眾多基金集中投資這些股票導致股價嚴重偏離了正常的范圍,我們可以看到,中小板平均市盈率(市盈率=股票價格/每股盈利)一直在60倍左右,創業板市盈率平均高達80倍左右,而主板的市盈率卻只有20倍。當整個市場的定價都嚴重高估時,系統性風險必然會降臨。
更值得關注的是,中小板和創業板的股票股本都較小,基金集中持股存在較大的流動性風險隱患。一旦市場預期逆轉,眾多基金都爭相拋售時,股票會難以成交,系統性風險一觸即發。2010年10月份,大盤股曾經出現短暫的井噴行情。就在大盤股連續出現上漲時,很多基金凈值出現大幅度下跌,因為這些基金主要持有中小板與創業板的股票,當投資者出現集中贖回時,基金經理拋出持有的中小板和創業板股票,股價就大幅度下跌,流動性風險已經充分暴露。
從長遠來看,基金集中持有這些小市值的股票,也扭曲了市場的定價體系,妨礙了股票市場的配置資源功能。以2010年11月22日的收盤價計算,主板市場的長江電力總市值約為1200億元,與中小板市場的洋河股份總市值相當。簡單地說,就是用買一個二線酒廠的錢可以買下三峽工程的發電資產。從賬面資產看,長江電力的資產總額是洋河股份的16倍,股東權益是洋河股份的10倍,營業收入是洋河股份的3倍,凈利潤是洋河股份4.7倍,但是市場卻給它們相同的出價。導致這個結果的主要原因正是基金的行為,基金持有的股票占洋河股份的比例高達40%多,而長江電力的股東中,基金占比不到5%。
于是,股票市場形成了明顯的兩極分化結構:中小板與創業板市場的股價很高,而大型骨干公司(如電力、石油石化、銀行、鋼鐵等)的股價都十分廉價。如此扭曲的價格,顯然不利于資金的合理配置。
基金如此集中投資涉嫌違規
基金為什么要選擇這些中小板和創業板的股票而舍棄藍籌股呢?主要原因是大盤藍籌股盤子大,股價難以控制,而中小板和創業板的股票好控制 (說得直白些是股價好操縱)。簡言之,基金的行為又回到了2001年前的“坐莊”模式,有違規之嫌疑。
仔細分析基金的行為就可以看出,基金集中持股有很強的規律性,一家基金公司旗下的所有基金往往集中持有同一批股票,其實質就是利用資金優勢操縱股價。基金法對基金持有單個公司的股票有嚴格的比例限制 (最多不能超過該公司股票的10%,也不能超過基金總規模的10%),但并沒有規定同一家基金公司旗下的基金持倉限制,這是制度上的漏洞。
另外,基金投資中小板和創業板還涉嫌內幕交易。大型公司的管理比較嚴格,基金要得到準確的內幕消息比較困難,中小板和創業板公司以民營企業為主,公司治理比較差,基金經理與公司實際控制人之間很容易達成合謀操縱股價的協議。一個十分普遍的現象是,當一只股票出現大漲之后,總是有利好消息出現:要么是有新的項目上馬或接到重大合同,要么有新的技術突破,或者是有高比例的分紅,或是有重大資產重組。
建議修改基金法
對于以上種種現象,筆者建議修改基金法,對同一基金公司旗下的基金投資同一家公司的股票設置最高比例限制,用法律和制度來規范基金的行為,弱化其操縱股價的行為。
可以通過電話提醒的方式,讓持有中小板和創業板股票比例較高的基金減持這些股票,并對基金持有中小板和創業板股票的比例設置必要的上限。以防止出現基金的流動性風險。
加快中小板和創業板公司的上市速度,讓更多的優秀公司發行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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