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人大代表炮轟中介亂象業內稱監管難度大
2011-01-27 02:36:22
每經記者 楊羚強 發自上海
近日,住建部、國家發改委、人社部聯合出臺了 《房地產經紀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將嚴處對中介賺取差價、分割出租等違法違規行為。
與此同時,在上海市十三屆人大四次會議召開的專題會議上,人大代表馬瑜對上海房地產中介行業的亂象進行了“炮轟”,稱目前房地產中介業的不規范,加大了政府調控房地產的難度,也影響了房地產市場的發展和民生的保障。”
中介究竟有什么樣的亂象引發如此關注?《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展開了調查。
一宗罪:制造虛假信息
很多購房者抱怨,他們在報紙、網站上看到房源信息后,打電話給掛出房源的中介,卻往往被告知房子早已經賣掉或者沒有這個價格。虛假的房源信息,已經成為上海中介行業的一大公害。
搜房網主編萬久紅說,這樣的現象在上海房地產中介行業不是個別現象,但在行業人士眼中,這樣的行為并不是什么大錯,只是吸引客戶的一種做法。但不可否認的是,上述做法的確屬于不規范行為。
二宗罪:炒樓“炒號”
上海中原物業顧問有限公司研究總監宋會雍說,經紀人炒樓,是因為他們比其他投資者更接近行業,能接觸到更多的信息。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去年3月份曾報道上海多起一手住宅的日光盤事件,而這些日光盤周邊中介會在開盤前通過網絡出售“房號”,或者違規轉讓尚未交房的期房。正是有這些違規中介的渠道,才讓炒房變得泛濫。
此外,一些中介還利用買賣雙方的信息不透明“吃差價”,獲取更高的收益。
三宗罪:違規、違法
記者去年年中曾接到一位在上海閔行區購房的消費者電話,她透露說,她通過當地一家房地產中介買房,付完所有房款才發現,原來房東另有其人。
據一些房地產中介人士說,利用房東和房客間未曾謀面、信息溝通不暢,以二房東名義轉租房屋,騙取房客租金的現象在行業內也時有發生。另外,還有一些房屋中介會違規出售法律、法規禁止銷售的小產權房等違規房屋。
監管之難
宋會雍告訴記者,事實上,對房地產經紀人的監管一直很難,上海曾出臺多個行業規范加強整頓,但收效一般。
信義不動產分析師朱平平說,《辦法》中的很多內容在上海的地方法規和行業規范中已經得到執行,但消費者最后能舉證進行監督的難度較大。
另一方面,《辦法》中規定的一些內容,中介公司要完全執行難度很大,如持有全國房地產經紀人證書必須達到一定數量,但是上海每年僅有20%的參考者能獲取上述證書。監管要求高和執行難度大,客觀上是造成行業亂象的一大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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