凱風:“蘋果中毒”該用什么“解藥”?
2011-02-18 02:15:56
凱風
蘋果iPad、iPhone正在中國熱賣,但137名蘋果中國供應商員工,卻因暴露在正己烷環境,健康遭受不利影響。蘋果公司15日發布2010年的供應鏈管理報告,首次公開承認中國供應鏈致殘員工。據了解,137名工人中,部分員工正遭受被迫離職的壓力。
(2月17日《北京晨報》)
蘋果有毒,令一向主張綠色的蘋果公司十分尷尬。面對中國環保組織的質詢,蘋果沉默無言;中毒員工致蘋果CEO的信也石沉大海。直到“蘋果公司違背承諾,用有毒溶劑正己烷擦產品”的輿論以直觀的面目呈現在蘋果公司面前時,蘋果才勉強做出表態。
從法理上來說,蘋果公司完全沒有必要為毒“蘋果”負責,代工企業的供應與蘋果公司的設計銷售完全脫節,兩個不同的企業只是被“蘋果”這一名字綁在一起。他們遵循的是不同的法律,在不同的社會行為規范的約束下,受著不同監管環境的影響,因而并無必要為對方的不法行為負責。值得追問的是,為什么作為設計端和銷售端的蘋果公司沒有出現類似的現象,而這類丑聞卻在我們國內頻發?
就像許多外企到了中國之后,逐漸適應了我們的商業生存模式,才會爆發出一起又一起的“官商勾結”案。吊詭的是,曝光這些官商勾結案的,既非國內媒體,也非國內相關監管部門,更多的是外企總部的自查自糾。為何這些企業來到中國會變壞?顯然不是企業發展理念的問題,而是有這樣一種縱容各種不法現象環境的存在,有著天然逐利傾向的商人,自然放棄對法律以及行為規范的遵守。
然而,制度環境的存在并不能為蘋果開脫,作為一家在中國有著巨大影響的國際知名企業,不僅有道義關注供應商的不道德和不法行為,應該以拋棄這些供應商的行動來表明自身的道德立場,而且應該主動關注那些因使用有毒物質而致殘的員工,畢竟許多讓蘋果迷引以驕傲的產品,正是出自于他們之手。
蘋果對待供應鏈的選擇,恰恰給人們以企業品位的直觀印象,法理上的無責不代表道德上的免責。蘋果的“冷眼旁觀”類同縱容,何嘗不是在作惡呢?蘋果公司能夠遵守美國的法律和商業規范并不值得贊賞,倘若蘋果公司能夠將這種對于正義的伸張和道義的關懷移植到中國,這才是一種“善”,才更為值得贊賞。現在,我們欣喜地看到蘋果對中國供應鏈致殘員工的承認,更希望看到蘋果能夠以重新選擇供應鏈的實際行動來表達自己的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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