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2-22 01:36:48
對于市場一直爭議頗大的從業人員投資限制進行了重新調整,基金從業人員可以買賣股票,這對于此前一直被戲稱為被當“賊”一樣防的基金公司來說,無疑是一個好消息。
每經記者 魏玉卿 徐皓
“王亞偉”也可以買股票了;
私募基金也有了“名份”.
歷時兩年多的新 《基金法》離“出爐”終于漸行漸近了。
在2010年底,《每日經濟新聞》年末特刊在盤點2011年基金業將會發生的幾件大事時,對新《基金法》著重筆墨。
昨日(21),有媒體報道:“《證券投資基金法(修訂草案)》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草案)已于1月中旬下發監管部門、基金公司等方面,并向業內廣泛征求意見。”
對于此征求意見稿,《每日經濟新聞》記者采訪了包括公募、私募基金在內的相關人士,聽聽他們對“新法”的看法。
修訂草案:
多處“松綁”重視“信批”
記者看到,這份草案中共有一百零二條法規,相比現行的 《基金法》,草案中有包括允許基金從業人員買賣股票,私募基金將納入監管范圍,基金管理人可以投資托管行與股東相關股票等新條款、新規定。直觀看來,比現行 《基金法》明顯“松”了不少。
在此次基金法修訂草案中,對于市場一直爭議頗大的從業人員投資限制進行了重新調整,基金從業人員可以買賣股票,這對于此前一直被戲稱為被當“賊”一樣防的基金公司來說,無疑是一個好消息。
對此,草案重新設定了大原則:基金管理人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和其他從業人員,其本人、配偶、利害關系人買賣證券及其衍生品種的,基金管理人應當建立申報、登記、審查、處置等管理制度,避免與其管理的基金的基金份額持有人發生利益沖突。
可見,此次修改明確了從業人員及其主要親屬,在一定條件下可以參與證券及其衍生品投資,一個合理的推論,就是如“王亞偉”等的“一哥”們也能炒股了。
還值得一提的是,草案中的第五十九條也是一改之前的規定,修改為:基金管理人買賣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或其他有重大利害關系的公司發行的股票或債券;買賣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或者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有其他重大利害關系的公司承銷期內承銷的證券等需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和對基金從業人員可以買賣證券的“松綁”一樣,此處在“信息披露”的條件下,由“不能”轉變為了在一定條件下的“能”。
基金經理:
放開限制“勢在必行”
之前,證監會相關人士曾向記者表示:“基金行業需要放松管制,加強監管。”對于草案中的新規定,不少基金從業者表示歡迎。
東吳基金總裁徐建平在其微博中寫道:“基金已進入尋常百姓家,基金行業將進入一個新的發展階段,中國的金融格局也將發生大的變化,準備好了嗎?”
上海某基金公司督察長表示,“原來只規定了(從業人員)不準做什么,現在是給你劃出了一條線,告訴你不越界的范圍。”
“這個行業的人有著天然的投資需求,放開限制勢在必行。”有基金經理表示,即便自己并不一定會投資股票,但松綁投資限制還是好事一件,“做不做股票的選擇在我,但在不損害投資者利益的前提下,我應該合法享有投資的權利。”
事實上,歷年來監管層對基金從業人員,尤其是投研部門投資方面的監管一直有從嚴的趨勢,但基金經理違規買賣股票的事件仍不時發生。“堵”的效果并不見效,同時也引發了基金經理對于監管過分嚴厲的“不滿”。
但對于新法,市場也不乏質疑之聲。行業內大多是對實施可行性的存疑,而業外則是對是否會損害持有人利益表示擔憂。
上述督察長表示,此次草案專門辟出一章對“基金行業協會”的規定,今后自律性組織對于具體細則的制定和維護持有人利益可能會起到重要作用。
在談到這份征求意見稿時,北京某基金公司督察長還向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表示,希望對基金行業“發展和保護”上有相關的法規。
“新《基金法》正式頒布后,基金公司相關制度就需要做大調整了,首先要修改公司章程,其次是修改公司的基本制度,一家公司大概有二十多項基本制度。”上述督察長最后說道。
相關新聞
私募被承認“合法地位”
頗具看點的,是一直處于法律“邊緣地帶”的私募基金終被承認。
前年參加了《基金法》修訂調研小組的睿信投資掌門人李振寧向《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表示:“這意味著法律承認了私募基金的合法地位,其他并無改變,比如私募基金的成立、發行仍是備案制,信息披露上也和以前一樣。”
李振寧還說到:“未來所謂的對私募基金監管,是達到一定規模的私募基金要在證監會備案,這對股市會產生影響。”
如需轉載請與《每日經濟新聞》報社聯系。未經《每日經濟新聞》報社授權,嚴禁轉載或鏡像,違者必究。
聯系電話:021-60900099轉688
每經訂報電話
北京:010-58528501 上海:021-61283003 深圳:0755-83520159 成都:028-86516389 028-86740011 無錫:15152247316
特別提醒:如果我們使用了您的圖片,請作者與本站聯系索取稿酬。如您不希望作品出現在本站,可聯系我們要求撤下您的作品。
歡迎關注每日經濟新聞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