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 2011-03-09 17:07:10
8日,全國人大代表、深圳市市長許勤接受新華社“中國網事”記者專訪時表示,對“海上皇宮”相關問題的處理不存在“執法彈性”的問題
8日,全國人大代表、深圳市市長許勤接受新華社“中國網事”記者專訪時表示,對“海上皇宮”相關問題的處理不存在“執法彈性”的問題,只是在適用相關法律法規上可能存在一些不明晰。深圳市將對龍崗區原先的執法過程進行核查,對于是否立即拆除“海上皇宮”,仍在研究中。
位于深圳龍崗區南澳東山灣海域的豪華私人娛樂場所“海上皇宮”建于2003年,因非法侵占海域于2005年被相關部門認定為“違建”。不過,“海上皇宮”竟在執法部門眼皮底下越建越大,直到2010年經媒體曝光后被廣東省海洋局認定“非法占用海域”。同年5月,法院判決要求“海上皇宮”拆解,恢復海域原狀。今年2月,“海上皇宮”經拆解后卻再次獲“合法經營許可”又開始合法經營。今年3月2日,在網民揭露和媒體跟進報道后,恢復經營的“海上皇宮”又再次被深圳市海洋局和龍崗區政府定性為“違法建筑”。
“海上皇宮”身份在短短時間里“合法”“非法”轉換了四次,引發了網民極大的質疑。一名新浪網友說,回顧有關部門對“海上皇宮”的執法史,就跟玩“貓鼠游戲”似的。不會再過幾個月,這個“特權皇宮”又換個什么名目變“合法”了吧?“鐵鉤上將”等網民說:“為何當地政府出爾反爾,每次執法都說有法可依?面對同一事件,為何總自扇耳光?執法的彈性到底有多大?有沒有處理和問責?”
對此,許勤代表回應說,深圳有關部門在處理這一事件的過程中不存在“執法彈性”問題,只是在適用有關法律法規時可能存在一些不明晰的地方,“可以確定的是,如果有法律法規規定什么不合法,我們一定會處理。”
許勤表示,現在有關部門已依法依規對“海上皇宮”作出了違法的定性,處理已很明確、并已完結。對于是否立即拆除“海上皇宮”,許勤表示,仍在研究中,“因為在處理‘海上皇宮’的問題上的確有不同聲音,主要是有人認為拆除它的花費很大,是一種浪費,可否利用。”
許勤透露,深圳市有關部門將對“海上皇宮”事件的整個過程包括歷次行政管理、執法過程進行核查。他表示,深圳是一個法治城市,“只要出現不同的聲音、有爭議,我們都會‘循法律途徑解決’”。
深圳“海上皇宮”再次被定性違法建筑
新華網深圳3月3日電(“新華視點”記者彭勇)新華社“新華視點”欄目曾三度報道的深圳“海上皇宮”事件又有新的進展:深圳市海洋局和龍崗區政府2日在深圳市政府在線發布消息稱:“海上皇宮”屬于非法占用海域,收回龍崗區農林漁業局擅自發放的“養殖登記證”。這意味著“海上皇宮”再一次被定性為違法建筑。
該通報說,近日深圳市海上精英娛樂有限公司位于龍崗區南澳街道東山灣海域的海上構筑物(即“海上皇宮”),經省、市海洋部門和龍崗區政府核查,認定不符合我國海域使用管理法及漁業法相關規定,屬于非法占用海域。
通報表示,龍崗區農林漁業局于3月1日收回了其擅自發放給深圳市海上精英娛樂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郭菁麗的“養殖登記證”。目前海洋行政主管部門正對深圳市海上精英娛樂有限公司非法占用海域行為依法進行處理,并將及時向社會公布處理進展情況,歡迎新聞媒體和社會公眾進行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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