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3-17 02:09:37
3月16日,發改委、住建部宣布,下達2011年中央預算內投資計劃350億元,用于支持地方新建廉租住房。
兩部委要求各地要積極落實廉租住房建設資金,嚴格落實項目法人責任制、招標投標制、合同管理制、工程監理制,加強對工程質量、建設進度和資金使用的監督檢查。
據住建部估算,今年保障房建設共需資金約1.3萬億元,除8000多億元需通過社會機構的投入和保障對象以及所在的企業籌集外,各級政府還需籌集5000多億元規模的資金。但在保障房建設的政府投資中,地方政府資金往往存在較大缺口。
對此,住建部除要求地方政府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資金納入本級財政預算外,還強調嚴格執行“土地出讓凈收益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設的比例不低于10%”的規定。同時,各地公積金增值收益扣除風險準備金等費用后,要全部用于廉租住房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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