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洲永久免费/亚洲大片在线观看/91综合网/国产精品长腿丝袜第一页

每日經濟新聞
更多

每經網首頁 > 更多 > 正文

永中軟件:永中科技已成殼公司

2011-04-15 01:48:08

每經記者  黎光壽  發自北京

    永中軟件的投資人、華軟投資基金負責人、原中國軟件集團總裁唐敏4月11日接受《每日經濟新聞》記者電話采訪時表示,投資永中是受無錫有關方面邀請,是為拯救永中Office辦公軟件。她表示,事實證明永中科技創始人曹參帶領永中10年的發展路徑走錯了,“他們應把更多的眼光投入到探索國產基礎軟件如何做,而不是跟在別人后面。”  

永中Office仍將繼續發展

    2011年4月8日和10日,永中軟件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永中軟件)北京市場部總監柏麗平致電《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對本報4月7日有關永中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永中科技)將面臨破產清算的新聞進行了回應。在發來的郵件中,永中軟件稱,“永中科技早在一年前公司重組過程中已變成一個殼公司……永中科技僅是永中軟件的股東之一。”

    永中軟件表示,“最受關注的永中Office現在由永中軟件開發運營。即使永中科技被破產清算,對永中軟件和永中Office來說,只是股東發生了變化,并不意味著永中Office將因此受到影響。”

    永中軟件的郵件顯示:“永中軟件是在2009年下半年由永中科技董事會通過多數表決決議而設立的,當時外方股東及原公司負責人曹參數次抵制增資,導致永中科技已瀕臨崩潰,如果當時不采取這一果斷之舉,聽任曹參的無理抵制而不作為,永中Office研發團隊早已被迫解散,國家多年巨額扶持的永中Office系列產品也必將付之東流,這才是對國家科技投入的最大浪費。”

    “從某種程度上說,正是由于永中軟件在這一危急時刻延續了永中Office的使命,才保護了國家多年支持的科技成果,也延續了永中品牌及永中Office的繼續發展。”永中軟件的郵件稱。

華軟重組意在拯救永中Office

    知情人透露,永中軟件投資人、原中軟集團總裁唐敏原來對永中并不感興趣,但在永中通過核高基考察以后,將可能獲得科技部、工信部和發改委投入的5000萬到6000萬元資金及地方上億元的資金投入,唐敏這才產生了興趣。

    對于上述說法,唐敏在接受《每日經濟新聞》采訪時予以了否認,并表示當時是為保存中國最大的Office研發團隊而作出的投資決定,同時也是應無錫地方政府的邀請而進行的。她還透露,永中軟件2010年的軟件銷售額達到1600多萬元。

    唐敏表示,永中科技在曹參帶領下走過10年的道路被證明是行不通的,“他們應把更多的眼光用在探索我們國產基礎軟件應該怎么做上面,而不是跟在別人后面去做。我們必須在市場中去創新,走出一條市場中創新的新路,才能和國際的巨頭去競爭。”她告訴記者,“不要把眼光再放在舊的公司和它舊的道路上了,一定要更多去看我們應該怎么走自己的國產基礎軟件的路。”

    唐敏表示,永中科技創始人在公司發展思路上和無錫地方政府有很大分歧,造成永中科技嚴重忽視了銷售和市場。“在永中科技重組期間,我和曹參談了3個多月,本來曹同意我們進入永中科技,但他提出了兩個條件我不能接受,一是他還要做CEO,二是他還要作核高基項目的負責人,并要控制經費。但我們的核高基是一個產業化項目,不是一個研發項目。”

    唐敏介紹,華軟投資于2008年4月正式成立,投資永中的基金是2009年的9月成立的,40%的資金來源于政府,60%的資金是由管理團隊找來的。“我之所以投這個公司,是因為我做了30多年的軟件產業,覺得永中的Office包括這個團隊應該保留下來,不能輕易地就把這個產品和團隊流失了。”

董事會決議合法性仍存爭議

    為什么永中科技一定要重組?公司給《每日經濟新聞》記者發來的書面回應顯示,2009年12月,在公司經營陷入停頓、骨干員工頻頻流失,公司瀕于破產解散的關頭,大股東依靠在董事會超過半數的表決權,通過相關決議進行了重組。永中科技原有的研發團隊全部轉入永中軟件并由永中軟件負責薪資發放及日常運營,從而實現以新永中為平臺,延續維持永中研發團隊的穩定及永中Office的研發和產業化。

    唐敏告訴記者,因為有曹參存在,她不能投永中科技。“為此我們聘請了很多律師對這個公司的章程進行了研究,認為大股東有權召開股東會,而且51%通過就可以投資,這也是合法的。”唐敏表示,在永中科技的章程里,需要董事會一致同意的事項不包括投資的事項,只有公司的合并、解散、清算,而投資恰恰沒有在里頭。

    對此曹參表示,2009年10月27日的臨時董事會決議只討論了是否同意由永中科技象征性出資(如1萬元)與中方(或第三方)資本聯合組建一個新的公司,由新公司全面接受員工團隊、并負責發放10月及后續薪資、維持公司穩定。作為條件之一,永中同意授予新公司現有知識產權的使用權。“這個議題完全沒有提到華軟,也沒有具體條件,最多只能算是給董事長一個授權來與第三方洽談,但最終方存好在與華軟達成協議后,未曾提交董事會討論,就違法操作成立永中軟件。方存好在簽署這個合約后,從未曾給48.7%的股東一份合約的拷貝,到2010年9月下旬時,都未召開公司的董事會。”

    曹參認為,根據2000年7月25日由國家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和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第6號令發布的  《關于外商投資企業境內投資的暫行規定》中的第七條第一款規定,外商投資企業在境內鼓勵類或允許類領域投資設立公司,應向被投資公司所在地公司登記機關提出申請,并應提供“外商投資企業關于投資的一致通過的董事會決議”,但永中科技的臨時董事會決議只有中方3名董事同意,不符合法律規定。

    (每經記者吳豐恒對此文亦有貢獻)

如需轉載請與《每日經濟新聞》報社聯系。未經《每日經濟新聞》報社授權,嚴禁轉載或鏡像,違者必究。

聯系電話:021-60900099轉688

每經訂報電話

北京:010-58528501    上海:021-61283003    深圳:0755-83520159    成都:028-86516389    028-86740011    無錫:15152247316

特別提醒:如果我們使用了您的圖片,請作者與本站聯系索取稿酬。如您不希望作品出現在本站,可聯系我們要求撤下您的作品。

歡迎關注每日經濟新聞APP

每經經濟新聞官方APP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