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4-22 02:50:12
唯一的可能是開發商目前的存貨數量非常少,不得不通過降價促銷來實現今年的業績。
每經記者 楊羚強 發自上海
緊隨北京遠洋一方直降4000元/平方米之后,世茂房地產位于江蘇常州的世茂香檳湖再次因降價引發業主維權事件。與遠洋一方不同的是,維權業主已計劃召集前期所有買房業主與世茂打官司。世茂香檳湖目前已經取消了8.6折的降價促銷。
據業內人士介紹,鑒于2008年的教訓,目前開發商一般不會選擇銷售中的樓盤進行大幅降價促銷。類似世茂香檳湖這樣對已經出售了一部分房源的項目進行促銷的現象極為少見,甚至連世茂集團副總裁卓亞嵐聽到香檳湖8.6折促銷的消息也顯得極為驚訝,認為除非是清倉的尾盤,世茂一般不會有在售樓盤大幅打折的情況。
但常州房產信息網的信息顯示,世茂香檳湖苑(2.1期52#、55#、58#、67#)仍有102套房源尚在銷售,目前打折處置的也并非尾盤。對世茂降價的原因,房地產業內人士有多種猜測,一季度的疲軟業績和資金鏈緊張被認為是主要原因。
業主欲集體打官司
“僅僅相差幾天,世茂香檳湖就8.6折降價促銷。”昨日(4月21日),在常州中華恐龍園附近的世茂香檳湖買了房的張小姐致電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由于世茂香檳湖在4月中旬突然8.6折促銷,導致在3月底和4月初剛買房子的她和其他十幾名業主一下子損失十幾萬元,他們計劃聯合其他業主一起和世茂香檳湖打官司。
張小姐說,香檳湖在3月底和4月初還賣8000元/平方米左右,售樓處給出的折扣僅僅為9.7折,但這一次世茂不僅向新購房者提供8.6折優惠,還向某網站的網友一次性優惠8000元。據她介紹,香檳湖1-5樓、13、14樓和頂層樓的房源均有優惠,這些優惠房和張小姐所買的房屋在同一樓層,令她更覺損失巨大。
記者在某房產網的業主論壇上看到,有業主因對世茂香檳湖大幅降價處理不滿,準備和世茂集團打官司。
香檳湖售樓處的銷售人員表示,8.6折的促銷活動已經取消,目前售價仍是之前的8000元/平方米。
世茂集團副總裁卓亞嵐表示,她不了解香檳湖降價一事,猜想降價銷售的房源可能屬于尾盤處理的部分。由于她近期不在集團,詳細情況還需要從世茂集團品牌部了解。但業主張小姐否認香檳湖已到了尾盤銷售階段,她表示目前還有很多房源在售。常州房產信息網顯示,香檳湖目前在售的2.1期52#、55#、58#、67#尚有102套房源可銷售。
為了解世茂香檳湖大幅降價的真實原因,以及應對業主訴訟可能采取的措施,《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致電世茂集團品牌部張曦,后者要求記者電郵相關采訪提綱,之后未再予以回應。
降價或與業績不佳有關
此前,中房信分析師薛建雄在遠洋一方發生退房糾紛時告訴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總部位于上海的知名開發商大多經歷過2008年、甚至2005年的降價退房潮,深知降價銷售對品牌負面影響有多大,因此一般會選擇新開樓盤進行降價促銷,那些已經銷售幾個月的老盤不在考慮之中。
中原地產研究中心高級研究經理劉淵亦表示,目前很少有開發商會選擇大幅降價,尤其是一季度多數房企的銷售業績和現金流情況尚佳,開發商還沒有到必須對已售項目大幅降價促銷、以回籠資金的境地。
薛建雄說,唯一的可能是開發商目前的存貨數量非常少,不得不通過降價促銷來實現今年的業績。但是,世茂房地產2010年年報顯示,該公司僅2010年年底可出售的項目總面積就達到100萬平方米。
與此同時,克而瑞常州分公司的呂姓分析師透露說,4月環比今年1~2月份,常州地區的新房銷售量跌幅不到20%,市場整體成交情況比上海好很多。而世茂香檳湖所屬的常州中華恐龍園板塊,雖有九龍倉旗下項目競爭,但如果房價控制在7600元/平方米左右,銷售難度并不大。對于世茂香檳湖突然8.6折銷售的原因,他也表示很難理解。
薛建雄分析,世茂香檳湖的降價出售,可能與公司一季度的疲軟業績有關。根據此前公布的截至2011年3月31日前3個月的營運數據來看,第一季度取得累計合約銷售額63.4億元。世茂房地產2011年合同銷售目標為360億元,以此計算,世茂一季度僅完成全年銷售目標的17.6%。在去年12月底,新浪樂居也報道稱,從世茂愛馬尚郡售樓處獲悉,在售房源全款購買8.5折,貸款9.5折優惠。
世茂房地產2010年的財報顯示,公司的財務壓力明顯。經營業務活動產生的凈現金流入由上一年的59.86億元,銳減為2.74億元,公司更多是靠借債度日。融資活動產生的現金流入由上一年的58億,上升至去年的117億,其中大部分是借債。借貸所得款由前一年的149億元,上升至去年的234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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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擬對騙購保障房者定重罪 最高罰2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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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房分配丑聞頻發的深圳決心加大對騙購和騙租保障房者的處罰力度。
深圳市法制辦近日對外宣稱,將對 《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條例》進行修改,騙購保障房者將按詐騙罪予以嚴懲,而對騙租行為和騙購行為提出了3萬元到20萬元的罰款標準,弄虛作假情況最為嚴重的申請人,將終身不再受理其住房保障申請。據悉,深圳對騙購保障房者以“詐騙罪”論處,在國內尚屬首例。
昨日(4月21日),深圳市法制辦正式將《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條例(修正草案)》(以下簡稱 《修正草案》)提請市五屆人大常委會第八次會議審議,該草案已經獲得市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
該草案規定,對不符合條件的騙租人處3萬元罰款,對不符合條件的騙購人處10萬元罰款,如果是申請成功后被主管部門發現的,還要加處一倍罰款,最高罰款額可達20萬元。
此外,對弄虛作假不具備條件的申請人,將不受理其住房保障申請的期限,從3年延長至終身,并加大對出具虛假證明材料的處罰力度。
上述《修正草案》如能通過,意味著保障房申請違法者將不單面臨行政處罰,也將面臨刑事處罰,違法成本加大。
廣東圣方律師事務所律師顏宇丹認為:“根據詐騙罪的構成要件看,以虛構事實騙取錢財或優惠,屬于詐騙罪。保障房申請者以虛報財產騙購保障房是騙取優惠的一種,可以適用詐騙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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