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5-04 01:07:05
知情人士表示,對于國土局這樣的做法,西寧市政府“非常不理解”,本來就是市政府的項目,同時建設資金緊張,如此“重罰”難以承受。
每經記者 李澤民 發自青海西寧
國土部掛牌督查土地大案
現場調查③
近日,國土資源部對外公布的6起掛牌督辦的土地違法違規案件中,包括青海西寧市南北山綠化指揮部違法占地138.014畝。《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實地調查發現,國土部的督辦指令下達不久,處在西寧南山深處的這個項目仍在推進。
2011年初,負責此項目的西寧市大南山綠化指揮部,被西寧市國土局開出了包括“新增建設用地補償費”在內的高達511萬元的罰單。事實上,自去年末到現在,由上述項目引發的大南山綠化指揮部與西寧國土局之間的糾葛,至今未能平息。
楊溝灣,位于西寧市正東,離市內10多公里。這里正在新建的一處別墅,由于征地手續不全,被國土資源部列入了掛牌督辦的土地違規案件。
4月25日,《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在楊溝灣村發現,此處正在建設的紅葉谷休閑生態園里一片熱鬧,并未因國土部的督查壓力而有暫停跡象。
整個山谷里,新建的7棟毛坯別墅正在等待裝修;生態園西側塔吊高杵,會議、健身和接待中心等正在建設。別墅對面原本矗立著一座小山,現在山頂已被推平,正在建大樓。
記者從現場看到,掛著陜西、山西等地牌照的重型卡車,拉來了大樹,它們將被移栽到新建成的別墅前面。別墅之間,石塊圍成的湖面上,泛著微黃水波。
施工現場一位楊姓負責人向《每日經濟新聞》記者稱,“目前在建的紅葉谷休閑生態園只是楊溝灣景區的一部分,這個生態園的規劃總面積有300多畝。”公開資料顯示,建成后的生態園將成為西寧市集景觀、運動、休閑等于一體的“天然氧吧”,預計6月底開園。
邊辦手續邊建設
4月25日,大南山綠化指揮部一位負責人告訴《每日經濟新聞》記者,“由于工期緊張,在工程建設的同時,我們也在緊張地辦理相關手續。”
前述楊姓負責人稱,這個進入尾聲的生態園項目,是西寧市政府于2009年批復的以自然山林風光為景觀依托的休閑度假項目。
據當地媒體報道,2008年,西寧市政府在大南山建設青藏高原野生動物園等園區景觀的基礎上,提出了建設楊溝灣紅葉谷生態休閑園的要求。其后,設計規劃報請西寧市政府批復后,項目前期工作陸續展開。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從權威渠道獲得的文件資料顯示,2009年3月,寧政 【2009】36號文件對該景區修建性詳規進行批復;同年,根據西寧市政府專題會議紀要的要求,該景區于5月份正式開工建設。
記者在上述36號文件中看到,項目總投資估算為4353萬元,其中招商引資2400萬元,其他資金1953萬元。該項目分兩年建成,即2009年、2010年。該文件要求施工單位大南山綠化指揮部加緊開展項目設計工作,保質保量按期完成。
2009年7月,在工程進行兩個月后,西寧市建設局才為該項目頒發《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次年4月,西寧市發改委批復生態園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環評報告也才姍姍而來。
按照原初規定,這一年內生態園就要建成。但由于資金困擾,該項目不得不延至2011年7月開園。
大南山綠化指揮部辦公室主任王志稱,項目建設資金實際投入增至5400萬元。其中,4000萬元由西寧市政府融資貸款,剩余1400萬則經由招商引資加以解決。
項目現場的公示牌上顯示,該景區整體上包括楊溝灣村及相鄰山地森林區,總面積5000余畝。按其功能區,劃分為鄉村農家樂區、生態休閑區、采摘體驗區、入場廣場區、森林景觀區和休閑生態園。
國土局開50萬“罰單”
紅葉谷休閑生態園正好被列入了國土部公布的違法占地項目。對于國土部的此次掛牌督辦,大南山綠化指揮部辦公室主任王志表示,自己“并不清楚其中的具體情況”。他稱,西寧市國土局已經處罰了,他打電話問西寧市國土局,國土局稱沒有上報給國土部。
西寧市國土資源局執法監察處處長康國慶告訴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不清楚這次國土部為何還要進行督辦,這個案子早在今年1月份就了結了。”
據記者了解,西寧市國土局對于大南山綠化指揮部違法占用塔爾山國有林地138.041畝的行為,處罰并未結束。另據記者了解,雙方就處罰問題存在分歧。
據了解,2010年10月13日,市國土局下達了“責令停止違法行為通知書”,要求停止施工。次日,綠化指揮部遞交了相關說明,稱近期抓緊辦理用地手續。
兩月后,國土局又下達了“土地行政處罰聽證告知書”,內容為沒收違法建筑,并處以200萬元罰款,依據是“非法改變土地性質”(林地改為建設用地)。
知情人士表示,對于國土局這樣的做法,西寧市政府“非常不理解”,本來就是市政府的項目,同時建設資金緊張,如此“重罰”難以承受。
因此,去年12月15日,綠化指揮部對國土局的處罰提出異議,認為林地修建景區后土地仍為林地。但是,國土局的復函仍然認定其為違法行為。僵局之下,西寧市政府不得已出面協調,處罰金額最終確定為50萬元,由綠化指揮部辦公室上繳當地財政。
國土局康國慶告訴記者,“最終上交的罰金為46萬元。”另據王志的說法,這些資金原本為綠化資金。
這起罰單爭議似乎已經塵埃落定,可讓王志不解的是,2011年初,大南山綠化指揮部去國土局辦理用地手續時,國土局又要求繳納新增建設用地補償費465萬元。
當時王志直接告訴國土局相關人士:“我們沒有錢。”之前稍有緩和的局面,再度變僵。王志說,現在主要是與國土局在土地性質上未能達成一致,導致手續辦理停滯不前。
林地權屬“后遺癥”
一面是西寧市國土局頻頻發難,一面是市政府要求開園日期逼近,大南山綠化指揮部如芒在背。“7月份開園估計夠嗆,現在雙休日都不能休息,各項工程抓緊施工。”王志說。
目前該指揮部的意見是,由于開園期限臨近,計劃在項目完工后再就土地用地手續事宜與市國土局認真協商辦理。至此,紛擾多時的爭議暫歸寧靜。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調查發現,建設方與國土局之間矛盾的根源,在于當地對土地性質的認定不能統一。
王志向《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提供的資料中顯示,楊溝灣紅葉谷規劃區土地性質為國有土地,土地所有人為西寧市政府,土地類型為林業綠化用地。
根據西寧市政府的要求,休閑生態園是該市政府早前規劃設計的六大景區之一,其中將營造多品種、高規格苗木以及服務用房建設等。
另據記者了解,西寧市苦于綠化資金來源的限制,早幾年將大南山的前坡地劃撥給市內各行政單位,由一個單位具體負責一片。
其后,《大南山生態綠色屏障工程建設管理辦法》中規定,各綠化區在綠化任務完成后,森林覆蓋率達到70%以上的,允許在區內進行不超過10%面積的開發建設經營,如此達到“以山養山”的目的。
據介紹,紅葉谷生態區分屬于青海省郵電、西寧市房產局綠化區以及青海康浩公司綠化區,總面積3500畝,項目區規劃面積300畝。
而此次生態區的核心區建設面積為138畝,沒有超出前述綠色屏障工程管理辦法中的規定,于是,這成為大南山綠化指揮部“喊冤”的重要依據。
4月25日,康國慶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真正按照建筑面積算的話,違法占地也就10多畝。”
“林地補償”監管空白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獲悉,作為政府行政事業單位的西寧大南山綠化指揮部,在上繳了46萬元處罰款項之后,未等處罰后續手續完全批復,仍在繼續推進紅葉谷休閑生態園建設。
西寧市城東區國土資源分局一名工作人員稱,“涉及到政府事業行政單位土地違法的事情,現在很不好辦,因為都是政府部門之間的事情。”
康國慶告訴記者,目前專門針對多占林地的處罰依據幾乎沒有,此次對大南山綠化指揮部的處罰,是依據《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二條規定。
該條規定,因挖損、塌陷、壓占等造成土地破壞,用地單位和個人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負責復墾;沒有條件復墾或者復墾不符合要求的,應當繳納土地復墾費,專項用于土地復墾。復墾的土地應當優先用于農業。
據了解,林地目前占用的補償標準,沒有明確的法律條文框定,依據《土地管理法》所作的處罰,更多地參照了耕地的標準。
此次對大南山指揮部的處罰,王志也稱,“這是根據耕地的處罰額度來進行的。”
另有林業系統官員稱,事實上,如果按照林地來處罰,補償標準更低,由于林地分為國有林地和集體林地,應有不同的補償標準,但目前處在混亂狀態。
截至發稿時,記者了解到,青海省國土資源廳組織的調查組已經針對手續為何遲遲未辦全一事展開調查。王志表示,調查結果可能很快就會出來。對于懸而未決的用地手續問題,王志說,“把所有手續辦下來再開工,就不會有今天這種局面了。”
這一矛盾或許折射出了地方政府“以地生財”的發展思路和虛火漸旺的商業開發之下,國土部門的執法窘境,亟待紓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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