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5-11 01:22:28
該篇文章顯示的作者單位為“國家統計局核算司”。
文章稱,“人均111元/月的居住支出并不是國民經濟核算數據,而是住戶調查得來的,它只包括房租、水電費、燃料費、取暖費、物業費和維修費等日常消費支出。”
而對于坊間“111元不能反映居民實際情況”的質疑,文章表示,“按照國際標準,國民經濟核算口徑的居住消費支出與住戶調查口徑的居住支出有所不同,前者包括居民自有住房服務支出 (即居民自有住房虛擬租金),而后者不包括。但二者均不包括居民購、建房支出,因為這部分支出算作投資而不是消費,而住房是生產住房服務的固定資產。”
據記者了解,這是繼國家統計局住戶調查辦公室副主任王有捐5月4日發布署名文章后,國家統計局方面再度對“人均111元居住支出”給出說法。
既然111元不能反映居民居住的實際情況,那么,我國城鎮居民的人均支出到底是多少?
文章稱,根據國家統計局網站上的數據粗略計算,“2010年城鎮居民人均用于居住的實際支出(包括住戶調查口徑的居住支出和一部分購房支出,不包括虛擬支出)已超過8162元,也就是每人每月支出680元以上,約合每戶1958元/月?!蔽恼峦瑫r強調,“這個數據還只是一個全國的平均水平,不同地區存在較大差距。”
針對目前部分人士對國家統計局工作的質疑,這篇文章表示,目前,統計部門的數據雖有瑕疵,但絕大多數統計數據能夠正確反映我國經濟和社會的發展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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