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6-17 01:15:44
6月15日,全國人大常委會公布了個人所得稅法修正案草案公眾意見,意見數前三位地區為京粵滬,占總數的43%。
在全國人大常委會公布的信息中,一個有趣的現象是,京粵滬民眾成為參與熱情最高的地區性群體,蓋因為這三個地區的經濟發展水平較高、月收入超過3000元的民眾比重較高。這似乎也說明,一項公共政策距離民眾切身利益越近,民眾參與到此項公共決策過程的投入程度就越高,民眾希望通過對公共政策的參與,來獲得平等博弈的機會,并且尋求自身利益在決策中的體現。
其實,個稅起征點無論如何制定,恐怕都會引發廣泛爭議。無論是3000元、4000元乃至5000元,對于我國不同地區、不同群體的減負感受都是截然不同的。目前的個稅制度設計計劃經濟色彩過于濃厚,大一統的起征點完全無視當下我國區域性經濟發展差異明顯,東部沿海地區與中西部地區民眾收入呈現多元化特征,置地區發展差異于不顧的個稅起征點如果繼續長期沿用,必然會帶來嚴重后果——未來有可能出現京粵滬等經濟發達地區民眾承擔絕大多數個稅的現象,這可能會給當地民眾帶來負面乃至對立情緒。
難以理解的是,既然社保、住房公積金繳納都可以采用不同地區不同繳納起征點的模式,為何個稅起征點就要堅持簡單粗放的統一模式?月收入只是衡量個人收入水平的基本數據之一,它理應考慮到區域性物價水平以及給民眾帶來的實際負擔。京粵滬從住房、教育、醫療到日常餐飲、交通等各項支出,都明顯高于中西部地區,這也就有“北京掙3000不如西部某個小縣城掙1000”的民間說法。3000元在中西部也許屬于較高收入階層,而在京粵滬只能歸類于基礎生存線以上。再進一步來說,在中國人均GDP接近4500美元(約合30000元人民幣)的當下,從一個側面可以看出,每個月收入3000元左右的人群數量龐大,3000元起征點既沒有解決工薪階層成為納稅主力軍的困境,更造成某些地區民眾人人“被納稅”的現象。
京粵滬占意見數前三,已經是倒逼彈性個稅改革出臺的絕佳時機。如果說,將家庭負擔、個人生活實際負荷等指標納入個稅標準整體衡量,尚缺乏相應的科學測量采集體系而難以一步到位,那么,先試行按照不同區域發展狀況,允許各地適度自主調整個稅起征點,經地方有關部門調研、論證后形成數據采集、分析,并提出個稅起征點調整幅度,交由地方人大審議通過后,形成正式草案上報全國人大常委會,由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通過完全可行。如此可形成地區實際發展水平、民眾經濟承受力與國家個稅總量微調之間的動態平衡。
實際上,京粵滬地區個稅起征點相對提高,看似會帶來個稅總額的階段性減少,但減少數額恐怕沒有想象的那么大。畢竟,京粵滬地區高收入群體眾多,對應強化對高收入群體的監控力度,甚至可以考慮在同步提高高收入群體的納稅比例。畢竟,高收入群體與中低收入群體對于納稅額度的調整,承受能力完全不同,正如某企業家所說,“向我征稅吧,這點個稅對我不算什么”。那么,失之桑榆收之東隅,國家個稅稅收總額不會有太多的損失。當然,這并不是說就要把高收入群體當成“待宰羔羊”,其個稅提高幅度同樣要經過嚴密論證,并廣泛聽取高收入群體意見建議。
“京粵滬占意見數前三”應倒逼出彈性個稅,這是民心所向、時代所趨,也是符合中國國情的重大政策,希望有關決策者慎重考慮,不可為某些眼前利益所阻隔遲遲不行,從而喪失改革的最佳時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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