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6-17 01:17:20
每經記者 尚希 發自北京
伴隨著五部門聯手開展的治理公路亂收費行動,更多的被指收費超限公路開始“浮出水面”。
前日 (6月15日),《每日經濟新聞》對被曝收費超限的山東濟南黃河大橋展開了調查。記者發現,山東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山東高速股份)運營了收費公路和橋梁業務,共“五路四橋”。其中,濟南至青島高速公路(“濟青高速”)的經營期限最長,共30年,于2029年11月到期。
無獨有偶,國家審計署2008年發布的“18省市收費公路建設運營管理情況審計調查結果”中就曾提到:投資33.8億元的濟南至青島高速公路,經測算收回投資并有合理回報的收費年限為12.65年,但批準的收費年限為30年,按2005年收費水平測算,將增加社會負擔275億元。
一位山東高速股份的工作人員告訴記者,目前山東省交通廳以及公司內部都在積極討論這些路段的解決方案,并且會在解決方案出臺后與本報取得聯系。
批復在前規定在后
昨日 (6月16日),《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再次與山東高速股份取得了聯系。對于濟青高速收費超限的問題,該工作人員告訴記者,在國務院出臺相關規定之前,濟青高速和黃河大橋收費特許權就已獲得交通部的批復。
據了解,1999年,交通部一份《關于濟南至青島高速公路等路橋收費權經營期限的批復》的文件顯示:本公司(山東高速股份)成立之日起,分別授予濟青高速、泰曲公路、濟南黃河大橋、濱州大橋及平陰大橋30年、26年及后三者各18年的收費權。若經營期限屆滿且公司的續展申請未獲得批準,不能再就上述路橋收取車輛通行費。
而國務院所公布的《收費公路管理條例》是在2004年。山東高速股份相關負責人此前在接受媒體采訪時也曾提到,根據“法不溯及既往”的原則,省政府授權在前,《收費公路管理條例》在后,授權有效,且山東高速持有省物價局頒發的收費許可證。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在調查中發現,這樣的情況并非個案。京石高速、京津塘高速公路和京通快速都存在此類問題。
國家發改委綜合運輸研究所副所長汪鳴在接受《每日經濟新聞》記者采訪時表示,當時國家的政策是希望吸引社會各種投資來參與公路建設,但因為那一時期測算的交通流量比較小,預期的交通量也遠遠不夠,所以往往是通過延長收費年限這一方式來解決。
汪鳴同時還表示,“但在經歷了2003年、2004年國內小轎車井噴式增長之后,交通量有了極大的改變,如果從投資的角度來看,只能說這些公司押寶押對了,如果當時沒有這些投資就建不成路。反之,如果出現虧損,這些企業是否會獲得補償呢?”
政府回購是唯一方案?
在采訪中,上述山東高速股份的工作人員告訴記者,目前山東省交通廳以及公司內部都在積極討論這些路段的解決方案,并且會在解決方案出臺之后與本報取得聯系。
此前,山東高速股份一位負責人在接受媒體采訪時曾提到,“按規定,公司還有6年經營權。2009年我們曾向濟南市政府建議通過回購或者資產置換的方式,收回黃河大橋的經營權,但未達成一致。”該負責人表示,黃河大橋收費有據可依,合理合法,要想取消收費,只能通過政府回購解決。
“我們現在也等待看如何協調解決,相信會有一個讓大家滿意的結果。”該工作人員告訴記者。隨后,《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聯系了山東省交通廳政治處相關負責人,該負責人告訴記者,目前關于黃河大橋的收費問題的確反響很大,在其看來也應該暫停收費。“最近我們也在討論內部管轄路段的收費問題,一些過期、超限、違規收費的路段都會借此機會徹底清查。”
該負責人談到,包括收費年限長達30年的濟青高速,同樣不應該如此長期收費。“但因為這些路段都不屬于公路局管轄,我們也只能通過向省政府建議的方式,請求對一些超過期限的路段進行撤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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