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6-22 01:41:41
每經記者 黃志偉 發自北京
不管你走不走二環路,都需要繳納“二環費”,這種莫名其妙的收費項目,讓進出河北保定的司機們一頭霧水。
河北省保定市超達體育設施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員表示,只要不出保定市,在二環路上轉多少圈都不用交費,但是,無論進入還是離開保定市,不管是否在二環路上行使,都要被收取“二環費”。
據公開資料,保定市二環路于1997年開工,屬于利用貸款修建的經營性公路,從1999年開始收費。建成后由107國道漕河收費站、京石高速保定北口收費站來代收二環費,另外,目前還有3個獨立的收費站來收取二環費。負責經營二環路的,是一家名叫環通交通發展有限公司的企業。
2005年,保定市道路開發中心開始對環通交通發展有限公司進行管理。中心一位賈姓工作人員稱,二環路收費主要是為了償還貸款,這個收費項目也得到了河北省政府的批準,其收費年限為25年,收費截止日期為2024年4月14日。從2005年開始,他們對環通交通發展有限公司進行管理,規范企業收費的同時,也是為了防止其延期收費。
據賈姓工作人員透露,修建保定市二環路的耗資將近10億,目前通過收費所還的貸款不到總體貸款額的五分之一。 對于不上二環路也要收費的問題,其解釋稱,這主要是由于國家規定在太近的距離內,不能夠設立兩個收費站,而二環路和高速公路的距離非常近,只有幾公里,所以之前在二環路設立收費站的提議遭到否決,從而形成了目前高速公路收費站代收“二環費”的局面。
據賈先生介紹,對此問題,道路主管部門也感到壓力很大。但是,目前似乎并未聽說有更好的解決辦法出臺。
河北樹仁律師事務所律師蘇靜平因為工作原因,經常去保定各縣處理事務,所以這些年交了很多“二環費”。她告訴《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走不走二環路都要收費,從現行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來看,十分不合理。
北京市匯佳律師事務所主任邱寶昌表示,不走二環路也要交費,違背了《民法通則》最基本的公平原則。25年的收費時間、10元的收費標準,這些都要通過聽證會的形式通過,而不是一個政府的批復就夠了。
發改委綜合運輸處研究院董焰表示,不僅保定存在這種捆綁收費的形式,很多地方都有類似的情況。政府沒錢修路,于是就貸款修路,要想償還貸款,就必須收費。國家規定,市區道路不準收費,修在城市邊沿或者郊區的則是收費公路。但隨著城市發展,這些收費公路已經成為城區擴展后的道路。
對于能否與高速捆綁收費,董焰稱,從道理上來說,這是不允許的。但是,和高速捆綁收費的好處,是可以減輕市修公路的壓力。如果不捆綁在一起收費,為了躲避高速公路收費,很多車會開到市修公路上,增加了交通壓力。考慮到一些具體的情況,很多交通主管部門默認了此種收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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