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7-21 01:47:39
信宜紫金礦業因2010年發生“9·21潰壩”事件,不到一年的時間內已遭信宜市相關方面多次起訴。7月19日,該系列訴訟首次開庭審理,6名信宜紫金礦業公司高管坐上被告席受審。該公司總經理王輝、副總經理陳喜有、總經理助理鄧炳焜等6名被告人被控重大責任事故罪,6人當庭表示認罪。但因案情復雜,法院將擇日宣判。
公訴機關指控,被告人王輝、陳喜有、鄧炳焜、王建華、蔡劍平、趙國輝等6名被告人在組織、指揮或管理公司生產、作業過程中,違反有關安全管理的規定,因而發生重大傷亡事故,情節特別惡劣,其行為觸犯了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134條的規定,應以重大責任事故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信宜紫金礦業有限公司為紫金礦業(601899,SH)的全資子公司。2010年9月21日,信宜市錢排鎮受臺風“凡亞比”影響引發強降雨,造成信宜紫金礦業有限公司銀巖錫礦高旗嶺尾礦庫潰壩事件,致使信宜錢排鎮達垌、雙合兩村死亡22人,房屋、道路、橋梁、農田、水利灌溉設施多處被毀,全鎮財產損失達6.56億元。
據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了解,自去年10月份以來,在不足一年的時間內,信宜市相關方面已多次起訴紫金礦業及信宜紫金礦業有限公司和信宜市寶源礦業有限公司。至今,紫金礦業及相關單位因“信宜尾礦潰壩事件”涉訴的金額已達約3.3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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