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8-18 01:36:52
蘭世立一手打造的東星集團當中,如今作為支柱的旅游景點業務,也面臨著經營權易手的困局。
昨日(8月17日),東星集團總裁助理蘭劍敏向《每日經濟新聞》記者透露,集團已接到湖北省鐘祥市大洪山相關管理部門的電話通知,稱將接管黃仙洞景區。
此前的5月18日,鐘祥旅游投資開發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鐘祥旅投)已致函東星集團,稱解除雙方于2003年3月30日簽訂的《鐘祥旅游開發建設合同書》。當時的合同約定,由東星集團投資開發鐘祥境內的大洪山黃仙洞景區、溫峽水庫景區等景點。如今,“解除合同”的工作似將步入實質性階段。
對此東星集團稱,公司已起訴鐘祥旅投,要求繼續履行合同,并獲法院受理。“按照相關法律規定,從法院受理之日起,解除合同的通知將被暫停,待法院判決后才可按照法院判決執行。”東星集團方面認為。
“我們會按照法律程序走。”鐘祥市旅游局局長張道國表示,張同時為鐘祥旅投的法定代表人。
7年間東星先后投資11億元根據2003年雙方簽訂的《鐘祥旅游開發建設合同書》,鐘祥旅投將鐘祥市境內的顯陵、大洪山(黃仙洞)、溫峽等3個景區內符合 《鐘祥市旅游發展總體規劃》的未開發項目供東星集團一方開發、經營、管理。其中顯陵景區包括顯陵游客中心占地100畝、莫愁湖大酒店占地200畝;溫峽景區則包括溫峽水庫未征用的島嶼和水面;黃仙洞景區則囊括了占地40畝的黃仙洞游客中心、占地40畝的黃仙洞飯店、占地240畝的水磨坪度假村以及客店鎮燈村九組梨樹灣及周邊水面、游船碼頭等。
雙方約定由東星集團方在合同簽訂之日起兩年內,投資額達1億元以上,并對以上旅游項目獨資開發建設,獨立經營、自負盈虧。合同期限則自2003年3月30日起,至2043年3月30日止,共40年。
這也是蘭世立執掌東星集團時簽下的一份大合同。“之后7年時間,公司先后投資11億元建設鐘祥境內的多個旅游景區項目。”東星集團方面稱。
在東星航空破產清算后,景區門票時至今日已成為集團最主要的收入來源。
根據當時的約定,鐘祥旅投需控制景區周邊不得建設類似項目,在東星集團征地的島嶼與水面范圍內,未經同意,其他任何單位和個人也不得在風景區內水面從事旅游項目經營。而在顯陵、黃仙洞游客中心建成后,兩景區的門票由東星集團方經營管理,東星集團每年需交納顯陵文物管理處200萬元門票收入,并以200萬元為基數,新增部分按2:8的比例分成,其中東星集團方占八成。黃仙洞景區方面,東星集團每年需交納30萬元的門票收入,并以30萬元為基數,每滿3年增加10萬元。
“其實剛開始時,景區的經營狀況還是相當不錯的,我們也希望經營情況好起來。此后問題的出現,主要是由于東星航空的破產。”張道國說。
“東星航空事件發生后,鐘祥景區的經營也受到影響。鐘祥方面也一直在試圖尋找新的投資機構,將公司在鐘祥正常經營的項目轉手。”東星集團稱。
景區收費權或被收回至今年5月18日,鐘祥旅投向東星集團發出《通知》,稱雙方2003年簽訂合同后,鐘祥方面已按照合同約定,將相關景點的旅游資源及相關資產移交到東星集團。但東星集團在經營管理過程中,所欠債務數額巨大,因延遲履行到期債務,導致鐘祥境內的全部資產被法院查封,并已進入評估拍賣程序。“鑒于你公司目前的經營狀況嚴重惡化,加之經營資產被查封執行,已無力繼續履行該合同,致合同目的不能實現。”因此決定解除與東星集團一方簽訂的合同。
對此蘭劍敏昨日透露,集團已接獲景區相關管理部門的電話,稱此前鐘祥旅投所發解除合同函件已滿3個月,大洪山管理當局將接管黃仙洞景區。
這意味東星集團將喪失最豐厚的一筆現金收入。蘭劍敏向記者透露,東星集團7月份即已向湖北省高院起訴,并獲受理。東星集團在起訴狀中要求鐘祥旅投方繼續履行合同,若不繼續履行合同,則需賠償公司建設投入及經營利潤損失9787萬元,并判決鐘祥旅投等被告承擔擅自解除合同的違約金300萬元。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以通知形式單方面解除合同,被通知方如對解除合同存有異議,則可在3個月內向法院起訴,從法院受理之日起解除合同的通知將被暫停時效,待法院判決后才可按照法院判決執行。”東星集團方面稱。
“東星集團的問題非常復雜。”張道國說,“至于是否引入新的合作方等問題,我們都會按照按照法律程序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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