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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集能稱沒交100萬遭“曝光”最新突查未發現瘦肉精

2011-09-16 01:19:53

Default-thumb_head 每經記者  劉功武  發自深圳

  9月7日,《每日經濟新聞》刊發了《“新型瘦肉精”事件疑云未了:廣東集能仍正常銷售》的報道。次日,廣東集能公司相關負責人陳先生聯系本報記者,要求就相關情況作出回應。

    9月9日,陳先生向記者介紹了其公司與湖南岳陽云溪區畜牧水產局及湖南省農業廳相關主管部門交涉的經過,并提交了相關證明材料。陳先生堅稱,其公司產品被曝含“苯乙醇胺A”(俗稱新型瘦肉精)完全是被人誣陷。他證實,岳陽云溪區畜牧水產局工作人員曾以其公司飼料產品查出“問題”為名,向廣東集能索要100萬元,公司已將相關舉報材料交給了湖南農業廳相關部門。

    9月13日,記者致電湖南省農業廳飼料辦,希望采訪廣東集能公司舉報“被索要100萬”一事的處理情況。該飼料辦工作人員稱,飼料辦黃主任已外出,等向黃主任匯報后回復記者。但至記者發稿時止,對方仍無回復。隨后幾天,記者多次撥打湖南農業廳飼料辦電話,一直無人接聽。

    9月15日,廣東省農業廳向媒體通報,廣東省農業廳與廣州市農業局相關部門人員于2011年7月25日、26日及9月8日,兩度對廣東集能公司及相關企業突擊檢查,抽取了20多個相關樣品,經過農業部飼料質量監督檢驗測試中心(廣州)檢測,均未檢出含苯乙醇胺A。

多次交涉后被曝含“新型瘦肉精”

    據媒體報道,3月中下旬,岳陽市云溪區畜牧水產局在路口鎮查封和抽取了廣東集能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產的大豬預混料,附帶添加小包營養素。經國家飼料質量監督檢驗中心檢測表明,大豬預混料內均含有苯乙醇胺A。

    據廣東集能公司相關負責人陳先生說,6月13日,岳陽云溪區畜牧水產局向廣東集能公司傳真了一份名為  “國家飼料質量監督檢驗中心”關于“苯乙醇胺A”的檢驗報告,報告時間為2011年4月14日。該局人員聲稱公司產品被查出了“問題”,但公司發現此報告既沒有標明所檢驗產品是廣東集能公司的,也沒有對檢驗的產品下結論。

    陳先生稱,與這份“檢測報告”同時發來的還有岳陽云溪區畜牧水產局的《關于廣東集能生物科技開發有限公司生產銷售飼料有關問題的函》及《產品確認通知書》,稱廣東集能公司經銷商銷售給云溪區路口鎮江湖村用戶胡志遠的GE44E大豬復合預混料存在質量問題。

    6月15日,廣東集能公司進行了書面回復,認為《產品確認通知書》提到的2010年11月14日生產的GE44E大豬復合預混料明顯過期,因為廣東集能公司產品保質期為4個月。

    “6月17日,我們公司的律師前往岳陽云溪區畜牧水產局進行‘產品確認’,對公司產品進行檢驗時的樣品、抽樣單、送檢單及檢驗報告等,該局皆不出示。”陳先生說。

    為何會出現“叫去確認卻沒有可確認的東西”的怪事?廣東集能公司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工作人員稱,岳陽云溪區畜牧水產局人員在聲稱查出其公司飼料“有問題”之后,曾以傳真的形式向公司發來關于“苯乙醇胺A”檢測報告書,此后向公司索要100萬元,但公司沒有答應。

    7月24日,廣東集能公司發現公司被媒體曝光產品含“新型瘦肉精”。至此,該公司相關人員再也無法“保持沉默”了。

未交100萬“被曝光”?

    據廣東集能公司人員稱,公司將“岳陽云溪區畜牧部門人員索要100萬”一事向廣東、湖南農業部門進行舉報。

    廣東省農業廳飼料辦相關負責人向記者證實,他們已經收到了廣東集能公司提供的舉報材料,但他們對舉報材料內容的真實性無法判斷,需要相關部門進一步調查核實;此外,因職權有限,他們已建議廣東集能公司向湖南農業畜牧等相關部門反映情況。

    7月31日,廣東集能公司陳先生等人前往湖南省農業廳、岳陽市農業局及云溪區畜牧水產局交涉。湖南農業廳相關領導很重視,答應會盡快處理此事。但8月2日,當陳先生等人來到岳陽云溪區畜牧水產局時,受到的卻是另一種對待。

    據陳先生描述,他們到該局后,事件的當事人、飼料辦主任楊俊杰給他們做筆錄,陳先生要求對方回避。楊俊杰卻拿出“執法證”稱自己有執法權。

    陳先生說,他們多次要求云溪區畜牧水產局出示抽檢公司有問題產品的抽樣與送檢手續、抽檢的產品和查封查扣的產品等資料,但一直被拒絕。楊俊杰說,只要憑我們局給你們的《產品確認通知書》上描述的內容,確認是不是你公司的產品就可以了,不需要查看實物產品。

    8月11日,記者電話聯系楊俊杰。對方聲稱,沒有當地宣傳部的要求,不接受采訪;如果他們違規了,會有紀檢、檢察部門來管。“如果對方進行人身攻擊,是誹謗行為,我們會通過司法途徑(處理)”。對于其他問題,楊俊杰“無可奉告”。

    8月26日,記者趕到岳陽云溪區畜牧水產局及云溪區委宣傳部,對“廣東集能公司被云溪區畜牧水產局人員索要100萬”之事以及其他相關情況進行采訪,沒有負責人愿意接受采訪。

    據悉,廣東集能已于7月27日將相關舉報材料交給了湖南省農業廳相關部門負責人,目前尚無答復。

    陳先生說,公司被曝產品含“新型瘦肉精”之后,一些客戶相繼退貨,“這個事件已讓公司損失慘重,銷量下降了50%以上”。

廣東農業廳:集能產品無“新型瘦肉精”

    7月25日,廣東省農業廳到廣東集能公司突查并經檢驗,未查出新型瘦肉精。

    9月7日,廣東省食安辦向廣東省農業廳發去《關于立即核查廣東集能公司生產產品涉嫌含瘦肉精有關問題的函》,要求廣東省農業廳立即核查并做好相關應對處置工作。

    廣東省農業廳到廣東集能公司突擊抽查。檢測后,在《關于核查廣東集能公司經營產品涉嫌含瘦肉精情況的報告》的復函中,廣東省農業廳表示:“9月8日,廣東省農業廳與廣州市農業局相關部門人員,對廣東集能公司及相關企業進行突擊檢查及抽樣檢測,共抽取GE44E大豬復合預混料等產品12個,抽取12個樣品,經農業部飼料質量監督檢驗測試中心(廣州)檢測,結果均未檢出新型瘦肉精苯乙醇胺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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