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10-10 01:16:56
“屋漏偏逢連夜雨”,這大概就是經緯紡機(000666,收盤價11.28元)最近的真實寫照。增發方案尚未獲得證監審核,其股價卻早已破發,使得增發前景蒙上一層陰影。而近日又有中介機構發現,大股東股權已被三家法院凍結!《每日經濟新聞》記者發現,公司此前并未公布這一事項,大股東也聲稱之前并不知情。不論事實真相如何,經緯紡機沒能及時披露這一信息已然違規。
大股東持股遭輪候凍結經緯紡織今日公告,公司接到控股股東中國紡機通知,在籌備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事宜的過程中,根據中介機構的盡職調查情況得知:中國紡機持有的公司33.83%股份(共計2.04億股)除被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凍結以外,同時被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和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司法凍結。
2007年9月,北京二中院裁決中國紡機對上海華源投資發展(集團)有限公司3000萬元的借款承擔連帶保證責任。中國紡機持有的經緯紡機的33.83%股份于2008年3月被北京二中院司法凍結(輪候期限24個月),并于2010年3月繼續司法凍結(輪候期限24個月)。
2010年11月,上海高院裁定中國紡機就中國華源集團有限公司的1億元貸款承擔連帶保證責任。中國紡機持有經緯紡機的33.83%股份于2010年6月被上海高院司法凍結(輪候期限24個月)。
事實上,在以上兩筆股權凍結發生之前,中國紡機持有的經緯紡機33.83%股份早在2007年9月就已被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凍結,該筆股權凍結至今尚未解除,解凍日期為2012年9月9日。
滯后披露有違規之嫌根據證監會發布的《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實施細則》的規定,上市公司的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和本次發行對象,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及時向上市公司提供信息,配合上市公司真實、準備、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三家法院對中國紡機持有的經緯紡機股權的凍結,最近一筆也是去年的事情了。大股東理應及時按規定提供信息,配合上市公司進行披露。然而,大股東對此的解釋卻顯得有些蒼白。中國紡機在公告中表示:其未能發現所持有的經緯紡機股份被再次凍結。這個說法似乎有些站不住腳。公司持有的股權被凍結,難道法院不會發函通知公司嗎?
對此事,經緯紡機董事會在公告中代表公司及中國紡機對廣大投資者鄭重致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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