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11-10 01:50:57
上市公司在發生重大業務變化、進行重大項目建設以及因違法違規受到相關權利部門行政處罰,對公司運行和股東權益產生重大影響時,均應予以披露。
每經記者 趙笛 任世磊
昨日 (11月9日),《每日經濟新聞》刊發了《湖北金環再曝污染黑洞排出廢水顏色漆黑》的文章,市場反應強烈。值得注意的,湖北金環(000615,收盤價5.66元)存在的問題并不只是“污染黑洞”這一個方面。昨日,湖北金環相關負責人在記者的追問下承認,公司的生產線曾被要求停產,公司也予以了停產。但是,這么重要的消息公司卻沒有公告過。
記者了解到,公司被要求停產的生產線生產化纖重要原材料漿粕,而漿粕產生的污染恰恰就是黑液。同時,記者查閱湖北金環歷年財務數據和有關公司停產、環保達標等方面的報道后發現,公司的停產期恰好就是大幅虧損的時期。結合絕大部分同業上市公司同期盈利的情況,公司此前對于虧損的解釋:“主要原材料價格仍在高位運行,特別是庫存原材料價格較高,使生產成本大幅度上升”可能不是虧損的全部原因,停產對業績的影響被公司刻意隱瞞了。
黑液風波
日前,《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根據讀者報料,前往湖北金環所在地實地探訪了該公司的污染問題,隨后刊發《湖北金環再曝污染黑洞 排出廢水顏色漆黑》一文,直指湖北金環工廠周邊多處排出的黑液未經有效處理直接排進土坑,存在污染地下水的可能。
根據環保工程師的表述,黑液是未經處理的工業廢水,若屬于漿粕黑液,則具有強堿性,對人體造成危害。而泥土圍起來的池子會對地下水構成污染,根本達不到環保要求。
值得注意的是,《每日經濟新聞》記者也通過湖北金環歷年來的定期報告發現,2009年中期以來,公司就沒有對堿性廢水治理項目進行過投入。2010年底以來,公司在建項目增加了一個 “短纖原液浸漬技術改造”項目,但截至2011年中期,總計投入資金不過261.9萬元,與先前有關方面披露的3300萬元相去甚遠。
對于該報道,不少投資者在湖北金環的股吧中表達了擔憂。由于湖北金環在虧損的情況下拿出大筆資金炒股,有股民很生氣:“建議當地政府,關停湖北金環所有化纖廠子,整改1年。罰他們的款,最好罰1個億。讓他沒錢炒股。”也有股民表達了對公司的擔憂:“一個污染大戶夕陽產業關停是遲早的事”。
二股東包攬污染責任
昨日下午,湖北金環一位負責媒體宣傳的劉姓辦公室主任致電《每日經濟新聞》,對本報的報道給予了回應。
對于湖北金環的污染情況,劉主任大呼冤枉,稱記者實地走訪時看到的排出黑水的管道與金環并不相干。“你們看到的黑液是湖北化纖開發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化纖公司)煤灰的沉淀池,是按國家標準建設的。
對于劉主任的說法,隨后《每日經濟新聞》致電化纖公司。公司一位自稱姓蘭 (音)的女性工作人員表示,對此她并不知情,并表示要了解情況后再予以回復。1小時后,記者再次撥打化纖公司的電話,蘭女士表示,黑水是公司的發電廠排出的煤灰水,并非生產漿粕的化纖黑水,并一再強調公司排放經環保局檢驗合格,沒有污染問題。
“這個不可能,發電幾乎沒有(廢水)。”昨日,一位電力研究員在接受《每日經濟新聞》記者采訪時指出,只有在一種情況下,才可能出現廢水,那就是煤炭雜質過高。“要是漆黑的水,那雜質多高啊。”該研究員指出,火力發電過程中,無論是空冷還是水冷,其廢水都是可以循環利用的。該研究員還指出,和煤炭有關的黑水,還有一個可能就是洗煤。但洗煤屬于煤炭加工的工序,和發電無關。
記者實地調查發現,黑液排入的土坑聚集著黑水,但其水面呈現出細微可見的灰色泡沫。
湖北金環托管二股東
如果真如湖北金環和化纖公司所言,黑水來自發電廠、與上市公司無關的話,湖北金環能夠以此洗脫污染環境的惡名嗎?
湖北金環的劉主任表示,湖北金環和化纖公司是兩個獨立的法人主體。按其說法,化纖公司的問題與金環無關。但記者發現,從多個角度看,湖北金環都難脫干系。
首先,化纖公司實際上是湖北金環的二股東,目前持有其11.1%的股份。其主營業務和湖北金環相似,也生產化纖漿粕、粘膠纖維等。湖北金環的關聯交易公告顯示,化纖公司為湖北金環提供水、電、汽、生產服務、綜合服務等。顯然,電廠的黑水與湖北金環依舊存在間接關系。
其次,湖北金環曾租賃過化纖公司的生產線。2010年7月15日,湖北金環和化纖公司簽署《房屋、設備租賃合同》租賃化纖公司短纖生產線,租賃期3年。不過,2011年4月底,湖北金環以難以保持持續盈利為由,終止了租賃。如果說污染問題歸屬化纖公司,租賃了其生產線的湖北金環恐難完全撇開關系。
最后,截至目前,湖北金環仍在托管化纖公司。2009年12月18日,湖北金環與化纖公司簽署了 《托管協議》,同意由湖北金環在化纖開發的授權范圍內對其生產經營權依法從事委托經營管理。托管費用為每年80萬元,托管期限為5年,從2010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止。
湖北金環既然托管了化纖公司,負責其經營,那么化纖公司若存在污染問題,會與湖北金環無關嗎?
消失的投入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在稿件中也指出,湖北金環在建工程中存在環保投入偏少的問題。對此,湖北金環劉主任表示,報告無法體現全部的投入情況。公司今年以來在環保方面的投入達3000多萬元,有史以來累計投入近2億元。至于這部分環保投入有沒有在公告中進行披露,劉主任告訴記者,這部分投入沒有單獨作為一項進行披露,而是分列在不同的科目里面,有些投入計算到了材料等地方。
對于這一情況,記者也核對了2011年半年報和2010年年報。
在2011年半年,湖北金環的“固定資產-原價合計”一項中,房屋、建筑物、辦公及電子設備、機器設備的期末余額較期初均沒有增加,僅是運輸工具一項增加了20多萬元。顯然,這里面沒有體現公司投入3000多萬元治理污染的環保設備的購買。
此外,報告中的“工程物資”一項,“專用設備”沒有增加,“專用材料”反而減少。顯然,這里面也體現不出環保設備的購入。難道環保設備是2010年購買的?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注意到,公司其他固定支出增加得很少,僅有機器設備一項增加了約160萬元。難道,3000多萬元的環保投入中,買設備只需要160萬元?
此外,公司2010年底在專用設備上也沒有增加投入,專用材料僅增加了幾萬元。
那么,湖北金環3000多萬元的環保投入,到底體現在哪里呢?
停產瞞而不報
在記者的調查過程中,2011年1月份 《襄陽日報》的一篇報道中提及,“去年5月27日,市環保局曾要求金環公司將其污染最大的制漿廠一車間停止生產,二車間的產量壓縮50%,制漿不超過45噸/天,以通過產品的限停產減少污染物的排放”。
顯然,根據該報道,湖北金環在2010年曾停產。然而,湖北金環的劉主任在接受《每日經濟新聞》記者采訪時,一開始對被要求停產一事予以否認。
劉主任告訴《每日經濟新聞》記者:“環保部門從來沒有要求公司停產,而公司因為市場原因主動停過一部分,是由于在污水處理改造前,停了一條生產線。而且停的生產線并不是生產棉漿粕的。”
不過,當《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告訴他《襄陽日報》曾對公司停產一事予以報道,并朗讀了相關段落給他聽后,劉主任則改口稱,生產線停掉是因為環保標準的不斷提高。并表示,生產線是在環保局要求停產前,公司主動停的。
對于停掉的生產線生產的產品,劉主任表示是生產棉漿粕的。而具體的生產線停掉和復產的時間,他表示記不清楚了。但他指出,當時復產也是經過環保部門允許的。
隨后,《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問及上述生產線的停產對公司業績有何影響?他表示,會有一些影響,但具體是多少,自己對財務上的事情不是很了解,所以不清楚具體的情況。
隨后,《每日經濟新聞》記者翻閱湖北金環相關公告,試圖找出其曾經停產的相關公告。然而,2009年至今,無論是臨時公告還是定期報告,公司就沒有發布過關于公司生產線停產的公告,也沒有對生產線被環保部門勒令停產作過表述。
停產期現大額虧損
停產對湖北金環的業績有沒有影響呢?
記者注意到,湖北金環今年三季報顯示,公司今年前三季度虧損約6000萬元。并預計2011年全年累計凈利潤-8100萬元至-7100萬元。
值得注意的是,湖北金環的虧損可以追溯到2010年中報。在2010年一季報盈利769萬元的情況下,2010年中報虧損1929萬元。這一時間點,與媒體報道的“2010年5月27日污染最大的制漿廠一車間停產”相吻合。不過,當時湖北金環將虧損的原因歸罪于:原材料價格同比大幅上漲,使生產成本大幅度上升。
而對于今年上半年巨幅虧損的原因,湖北金環表示,“主要原材料價格仍在高位運行,特別是庫存原材料價格較高,使生產成本大幅度上升,虧損狀況仍然比較嚴重。”
然而,《每日經濟新聞》記者發現,湖北金環將虧損的原因歸結為化纖行業的大背景,但事實上,其他化纖企業卻“過得不錯”。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統計發現,根據三季報,30只化纖股中,僅有5只股票錄得虧損。而除去ST股,則僅有湖北金環、澳洋科技(002172,收盤價5.77元)、吉林化纖(000420,收盤價4.85元)3只股票虧損。
實際上,吉林化纖的主營與湖北金環很像,既生產粘膠長短纖,也生產漿粕。資料顯示,雖然三季度虧損也源于“產品價格下降幅度遠大于原材料價格的下降幅度”,但公司上半年是盈利的,盈利原因為“粘膠長絲及竹纖維的銷售價格比去年同期有所上升,由于銷售價格上升,粘膠長絲及竹纖維毛利率均上升所致。”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注意到,化纖產品在去年底今年初曾有幾波明顯的漲價,不少化纖公司業績大幅波動。但湖北金環2011年中期就虧了5085萬,第三季度僅增加虧損約900萬元。值得注意的是,湖北金環虧損額大幅縮減的時間剛好又與當地媒體報道的“公司6月前后完成達標排放”的時間點相吻合。
為什么漿粕生產線的停產和復產,會與公司業績有上述巧合呢?
記者了解到,漿粕實際上是粘膠纖維非常重要的原材料。資料顯示,在紡織產業鏈上,從上至下依次為:棉花、棉籽、棉短絨、棉漿粕、粘膠短纖、人棉紗、紡織服裝。
昨日,武漢紡織大學材料與工程學院的劉曉洪教授在接受《每日經濟新聞》采訪時也證實,目前我國化纖廠分為多種類型,主要是粘膠廠、滌綸廠等。而粘膠廠在生產粘膠纖維的時候用到的主要原料就是漿粕。
由此可見,棉漿粕是粘膠纖維的原材料,即湖北金環主要產品的原材料。據公司早期公告顯示,公司的化纖漿粕產能能達到4.5萬噸/年。不但自給,還可以對外銷售。
顯然,棉漿粕的停產,將直接導致湖北金環的生產 “無米下鍋”。然而,漿粕污染嚴重,其主要污染就是產生強堿性黑液。
武漢紡織大學朱平教授在接受《每日經濟新聞》記者采訪時表示,目前我國漿粕的產量世界第一,很多還出口到國外。漿粕是從竹、棉等物質中提取纖維素,然后通過二硫化碳使纖維素溶解,溶解過后含有大量二硫化碳的廢水回收不完全,這樣會帶來很大的危害。
延伸閱讀
律師:停產應當披露
對于湖北金環因污染而被環保部門予以停產,卻不在信息披露中予以說明的情況,昨日《每日經濟新聞》記者采訪了多位律師。
北京大成(武漢)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羅長德律師表示,上市公司在發生重大業務變化、進行重大項目建設以及因違法違規受到相關權利部門行政處罰,對公司運行和股東權益產生重大影響時,均應予以披露。
上海杰賽律師事務所律師王志斌則表示,如果占到很大的比例,是重要的子公司業務來源,對公司年度收入造成重大影響的話,對公司的股價和業績有重大影響的話就應當披露。如果沒有披露就構成了虛假陳述中的未及時披露。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在查閱相關法律規定后發現,《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第21條第八款規定:年度報告應當記載以下內容應包括“報告期內重大事件及對公司的影響”。
第30條第11款和第16款規定:發生可能對上市公司證券及其衍生品種交易價格產生較大影響的重大事件,投資者尚未得知時,上市公司應當立即披露,說明事件的起因、目前的狀態和可能產生的影響。前款所稱重大事件包括:“公司涉嫌違法違規被有權機關調查,或者受到刑事處罰、重大行政處罰;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涉嫌違法違紀被有權機關調查或者采取強制措施”;“主要或者全部業務陷入停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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