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經網 2011-12-23 18:06:51
上海工商局宣布,沒收達芬奇家居經銷的部分不合格家具產品,并處133.42萬元罰款。另一方面,受害消費者的維權訴訟依舊處于僵持階段。
每經記者 戴榆 發(fā)自上海
今日,上海市工商局向達芬奇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達芬奇家居)發(fā)出行政處罰決定書,沒收達芬奇家居經銷的部分不合格家具產品,并處133.42萬元罰款,對該公司所售產品標簽標注以及廣告宣傳方面的不規(guī)范行為,責令改正。
律師表示,工商部門就其認定的方面做出此處罰還是相對較重的,但工商局的罰款僅限于部分“卡布麗緹”家具不合格,對于消費者關心的原產地等問題并未涉及。而另一方面,上海地區(qū)此前消費者的維權訴訟依舊處于僵持階段,達芬奇“密碼”未解之謎依舊。
達芬奇被罰133萬 消費者維權之路依然漫長
12月23日,上海市工商局向達芬奇家居發(fā)出了行政處罰決定書。工商部門表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的有關規(guī)定,對該公司經銷的“卡布麗緹”家具未配有中文說明書、不符合國家強制性標準,以及部分產品經檢測有部分指標不合格的行為,決定沒收不合格的產品,并處133.42萬元罰款;對該公司所售產品的標簽籠統(tǒng)標注為“木、金屬+皮”、“美國品牌 全球采購”等不規(guī)范行為,責令改正。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的有關規(guī)定,對該公司網頁廣告宣傳上使用了“亞洲規(guī)模最大、檔次最高”等頂級化語言的不規(guī)范行為,責令停止發(fā)布、予以更正。
這是自8月31日上海市工商局對外公布達芬奇家居在家具市場流通環(huán)節(jié)中存在三項違法行為后,對已查明的事實做出的行政處罰決定。上海市工商局有關負責人指出,依法查處“達芬奇案件”是工商部門對輿論監(jiān)督的重視。在案件查辦過程中,工商部門始終堅持依法行政,依法調查取證,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
上海駿豐律師事務所朱慧浩律師接受《每日經濟新聞》采訪時表示,上海市工商局此番做出的處罰決定,確認了達芬奇銷售的部分“卡布麗緹”批次的產品確實存在質量問題。若消費者購買了上述批次中的品牌家具,達芬奇應當無條件向消費者提供退、換貨服務,并根據雙方的約定,對消費者進行相應補償或賠償。
朱慧浩律師指出,工商部門僅就指標不合格等原因而罰款133萬,處罰還是相對較重的。達芬奇存在的產品標簽標注和廣告宣傳方面存在的不規(guī)范行為,工商部門在處罰決定中也作出了責令停止發(fā)布、予以更正等措施。
“但處罰決定對于其他品牌則并未涉及,對于有意維權的達芬奇‘卡布麗緹’家具以外的廣大消費者并無實質性的幫助”, 朱慧浩也指出,“這些消費者若要維權,仍需靠自身之力搜集相關證據,維權難度依舊較大。”
今日,代理消費者維權的北京盈科(上海)律師事務所李仁正律師也對《每日經濟新聞》表示,該行政處罰決定對消費者的維權本身沒有什么實質性的幫助。“行政處罰只是針對在售的卡布麗緹家具,而維權行動所涉及的家具,都是消費者已經購買的,涉及多很多品牌,并且我們掌握了一定的證據,這兩方面沒有太大的關聯。”李仁正表示。
李仁正也坦言,維權行動最大的問題依舊是法院一直拖延不予立案,自8月5日該所代理上海的三名消費者遞交起訴書欲追索200萬人民幣以來,法院至今依舊未決定是否立案受理,整個維權目前仍舊無法繼續(xù)進展下去,消費者若想通過訴訟途徑主張權利,或許還有很長的路要走。
多店重新開張 達芬奇諸多密碼依舊未解
與此同時,記者此前了解到達芬奇家居在上海的部分店面已相繼開業(yè),不過店內十分冷清,顧客很少,且店內工作人員皆出于警備狀態(tài)。而據有關媒體今日報道,北京、廣州等地達芬奇的門店也多數重新恢復營業(yè),但同樣顧客稀少,店員警覺。
自從7月份指造假至今,鬧的沸沸揚揚的“達芬奇”造假事件至今仍有諸多“達芬奇密碼”未能解開。達芬奇雖然已重新開業(yè),但卻依舊留下了太多未解謎題。
據李仁正此前向《每日經濟新聞》提供的案件進展情況中表明,消費者反映達芬奇家具存在質量問題以及部分家具無商標標志、產品說明書、商品檢驗證書及貨物原產地證明等情形。
李仁正表示,從已經在盈科登記的消費者反映的情況看,達芬奇家居與消費者簽訂銷售活動過程中存在諸多問題,如銷售協議中的重要條款比較隱蔽,家具品牌未寫明;家具本身沒有商標標志,更沒有產品說明書、商品檢驗證書及貨物原產地證明;銷售人員銷售過程存在欺詐以及售后服務不到位、部分家具未開發(fā)票等等問題。
李仁正今日也對記者稱,消費者維權的家具涉及到了多個品牌,而且他們已經掌握了一些相關證據。
而達芬奇家居方面則一直堅稱代理的意大利品牌“100%意大利原產”或“100%意大利原裝進口”。而對于“美國品牌、全球采購”中的原產地稱有很多國家,也包括中國。
對于保稅區(qū)“一日游”交易模式達芬奇家居方面此前也宣稱“本身不觸及任何法律問題”,且“對中國消費者實質有益”。
李仁正認為,上海市工商局對達芬奇家居的行政處罰的決定,僅對達芬奇在售的部分“卡布麗緹”品牌出現的質量問題,以及標簽不規(guī)范與宣傳方面存在的不規(guī)范問題,進行了行政處罰,但是對廣大媒體及消費者最為關心的原產地是否存在欺詐的問題,上海市工商局的處罰決定并沒有涉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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