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1-05 00:58:16
也就是說,所謂權力“打球”,權力不是用來監管違法者,而是直接或間接在推動違建球場發展。
每經編輯 張海英
張海英
據相關報道,全國正規審批通過的高爾夫球場只有10家左右,而從2004年到去年,全國高爾夫球場從170家左右增加到了600家左右。而且,頂風在建的、改名換姓的球場還有無數。這些違建球場的野蠻生長,不僅浪費了大量的土地資源和水資源,而且還狠狠地打了各級土地管理者一記耳光——2004年至今下發了至少10道禁令,卻沒有任何約束力。
分析人士對違建球場泛濫找了很多原因,其實歸根結底只有一個原因:監管部門不作為。筆者把這種不作為歸咎于“權力‘打球’”,這有多層含義:一是地方政府本該是查處違規球場的裁判,現在卻變成了一個下場打球的運動員。當地方政府與開發商“穿一條褲子”時,球場上顯然只有運動員,不見裁判員。如此,高爾夫球場必然野蠻生長。
二是最高土地監管部門沒有扮演好總裁判的角色,很多時候變成了球場邊上的“看客”。這些年違建球場增加了幾百個,有的就在國土部門的眼皮底下,媒體也經常揭露違建球場,然而,國土部門并沒有以公眾期待的力度掀起查處風暴和問責風暴,否則,違建球場不會越來越多。如果從2004年起就徹底查處,顯然,高爾夫球場今天就不會變成“頑疾”。
三是制度安排不僅沒有嚴密防守,而且還給了違規者“進球”的機會。比如,相關通知規定,對違法違規行為已完全糾正、整治措施全部落實到位的高爾夫球場,可由發展改革、國土資源、環境保護、林業等部門為其重新辦理相關手續,并從高繳納相關規費。也就是說,如果繳納相關規費,違建球場都有可能變合法——難怪有的違建球場交完罰款后繼續營業。
除了以上三種“打球”方式外,還有一種更直接的“打球”方式——某些官員直接支持高爾夫。例如,2010年溫州市高爾夫球協會成立時,主席是由溫州市政府一位副秘書長擔任,其中名譽主席一欄4人,全部為溫州市政府高官,包括人大副主任、政府副市長、政協副主席,他們都是現職。雖然相關人員在媒體曝光后,即被黨內警告等處分,但是這一現象不僅存在于溫州,而且上場揮桿的官員也不在少數。有政府官員明目張膽支持,高爾夫球場必然“興旺”。
也就是說,所謂權力“打球”,權力不是用來監管違法者,而是直接或間接在推動違建球場發展,比如有地方政府把違建球場當成招商引資的“城市名片”,或政府官員在高爾夫球協會擔任職務,就屬于直接推動違建球場發展。間接推動違建球場體現在,監管者對違法建設現象睜一只眼閉一只眼,是在縱容;或者在制度上留下讓違規球場變合法的機會。
在筆者看來,高爾夫球場“頑疾”不難治理,難的是沒有治理的決心。事實上,治理這一“頑疾”只要兩味藥即可:一個是對有關官員進行嚴厲問責;一個是拆除違建球場恢復原狀,讓開發商和地方政府的美夢破滅。有關人士稱,目前沒有對這種不合規定的高爾夫球場進行拆除,主要是監管部門缺乏相應的懲罰措施。其實,在土地管理法及其實施條例中并不缺少懲罰措施,只是有關部門不愿懲罰罷了。
顯然,公眾很清楚,被拆除的違建球場只是個別,交罰款的也不會很多,更多的違建球場既沒有被拆除,也沒有被罰款,依然以高調的姿態存活著。至于穿著馬甲的違建球場,可以說,難以計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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