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1-05 00:59:24
每經編輯 每經記者 許金民
每經記者 許金民
2009年,陳發樹與云南紅塔集團(以下簡稱云南紅塔)簽訂轉讓協議,以22.08億元購買云南白藥(000538,收盤價51.00元)6581.39萬股流通股份。不料,2年時間過去,交易遲遲未能完成。2011年底,新華都(002264,收盤價11.58元)實際控制人、福建首富陳發樹以買家身份將沒有履約的賣家云南紅塔告上法庭。云南白藥今日公告,云南高院已受理此案。
云南白藥在公告中表示,2011年12月30日,公司接第二大股東云南紅塔通知,對方于2011年12月28日接到云南高院《應訴通知書》及起訴狀副本。通知書稱,陳發樹已向該院遞交訴狀,決定起訴云南紅塔。陳發樹的訴求有四項:一是要求確認他與云南紅塔簽訂的《股份轉讓協議》合法有效;二是要求判令云南紅塔全面、繼續履行《股權轉讓協議》;三是要求判令云南紅塔賠償所獲股息1184.65萬元及其利息和轉增股份1974.42萬股;四是要求判令云南紅塔賠償截至2011年12月8日上午10點整的總損失并承擔案件一審受理費。
公告中所說的 《股份轉讓協議》,即云南紅塔曾于2009年8月13日通過公開征集受讓方的方式協議轉讓持有的云南白藥6581.39萬股流通股份,交易完成后,云南紅塔將不再持有云南白藥股份。
對于轉讓原因,云南紅塔曾表示,是根據國家煙草總局“嚴控增量、盤活存量、加強管理、提高效益”的方針,以及對煙草行業提出的回歸主業的業務調整方向和政策要求,逐漸從多元化經營的格局中逐步收縮,壓縮輔業,回歸煙草主業,從而提高資產經營管理水平,確保國有資產保值增值的管理要求。
2009年9月10日,云南紅塔確定陳發樹為股份轉讓的受讓方,雙方簽訂了 《股份轉讓協議》。5天后,云南白藥披露的《簡式權益變動報告書》顯示,該次轉讓已獲得云南中煙工業公司批準,只需報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審核批準后,陳發樹便成為云南白藥的第二大股東。
然而,云南白藥此后便再也沒有公告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的審核情況,從今日的情況來看,相信交易就卡在這個環節。但,外界至今不清楚交易沒有獲得批準的原因,云南白藥也沒有透露。
其實,如果該交易已實施的話,陳發樹現在應該獲利豐厚。
當初,云南紅塔每股轉讓價為33.543元,與轉讓日云南白藥的收盤價相當(前復權),并沒有賤賣。截至2011年12月8日上午10點整,云南白藥的股價為58.09元/股;并且在經過分紅送轉之后,6581.39萬股已變成8555.81萬股,市值高達49.7億元;如果加上1184.65萬元現金分紅,已是當初交易金額22.08億元的2.3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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