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2-04 01:27:46
每經編輯 每經記者 張昊
每經記者 張昊
2月3日,中金所修訂出臺《中國金融期貨交易所套期保值與套利交易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辦法》在進一步優化套期保值管理業務的同時,引入了套利業務的制度措施。這是股指期貨上市以來,中金所推出的一項重大改革創新舉措。
上海某大型期貨公司高管告訴《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在原有套期保值制度的基礎上引入套利制度,ETF交易或將進一步活躍,前期現貨市場無謂的波動或進一步減少。
投資者進出將更方便
上述《辦法》是在2010年2月20日發布的《中國金融期貨交易所套期保值管理辦法》的基礎上,引入套利制度,同時前期管理辦法廢止。該《辦法》所稱套利包括期現套利、跨期套利和跨品種套利等。
與早前套期保值管理辦法很明顯的區別是,《辦法》延長了相應有限期的使用。在《辦法》第十條,套期保值、套利額度自獲批之日起12個月內有效,有效期內可以重復使用。此后仍需要進行相關交易的,應當在額度有效期到期前10個交易日向交易所提出新的額度申請。而在早前套期保值管理辦法中,有限期僅是套期保值額度自獲批之日起6個月內有效。
上海某大型期貨公司高管告訴《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時間延長到12個月,是更大程度方便機構投資者及個人投資者入市,優化了套期保值與套利交易的參與程序。
中金所有關負責人介紹,本次起草的《辦法》主要遵循“完善機制,促進股指期貨功能發揮”、“優化管理,深化市場服務”、“加強監管,促進市場穩步健康發展”等指導思想,《辦法》簡化和優化了套期保值審批流程,引入了套利業務,提高了對套期保值、套利業務監管的針對性和有效性。
此外,為進一步做好《辦法》的具體落實工作,中金所還專門制定和完善了相關的業務指南,以幫助投資者更好地熟悉規則。
有助于平滑現貨波動
上述期貨公司高管介紹,在本次《辦法》出臺前,投資者進行股指期貨交易最多不超過100手,涉及的資金大概1億多元。
投資者進行交易的時候,理論上可認為是投資或投機,但不排除該投資者就是進行相關套利操作,只是頭寸不超過100手。
因此,如果現貨市場有10億元資金,該投資者就只能用100手進行套利,即匹配現貨市場1億元左右的資金。這勢必使類似大資金的客戶套利行為不會完整進行,進而影響投資者盈虧。
引入套利制度后,只要投資者申請的額度符合交易所相關規定,在期指市場中,資金量大的投資者完全可以進行與現貨匹配的套利活動。
“這種現象或將引發兩種結果,”該期貨公司高管分析稱,“一是,如果前期期指套利的量與現貨不匹配,投資者可能會拋掉現貨市場部分頭寸,造成現貨市場不必要波動,而套利制度進入后,相反現貨市場這種不必要波動或將減少;二是,期現套利將進一步增加。ETF的交易活躍程度或將較此前有明顯提升,與此同時,滬深300指數成分股或將更受到市場的更大關注,其活躍程度也可能較此前明顯改善。”
他還補充說,隨著中金所相關制度的完善,市場對期指關注度將進一步提升,其與現貨的關聯度也將進一步加大,機構客戶大規模入市乃是大勢所趨。
《辦法》部分新亮點
·增加了套利內容:包括期現套利、跨期套利和跨品種套利等·簡化了申請材料要求·規定套期保值和套利額度可以混合使用·延長單次申請額度的使用時間至12個月·交易所可對套期保值、套利交易的保證金、手續費等采取優惠措施
如需轉載請與《每日經濟新聞》報社聯系。
未經《每日經濟新聞》報社授權,嚴禁轉載或鏡像,違者必究。
讀者熱線:4008890008
特別提醒:如果我們使用了您的圖片,請作者與本站聯系索取稿酬。如您不希望作品出現在本站,可聯系我們要求撤下您的作品。
歡迎關注每日經濟新聞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