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經網 2012-02-14 11:03:08
優惠均是針對購房者執行的,并未施及開發商,當需求在短期內出現井噴時,很容易推動房價大幅走高,這是大多數人所不樂見的。
孫宇婷/文
2月9日蕪湖市政府發布了《關于進一步加強住房保障改善居民住房條件的若干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新政一出,市場為之一震,此舉被不少業內人士解讀為當地政府的“救市”之舉。但就在2月12日,蕪湖市政府網上掛出了一份最新通知,稱樓市新政暫緩執行。
到底新政有何問題?還得從2月9日的政策開始分析。該《意見》共計六條,存在較大爭議的是第四條“引導合理住房需求,改善居民居住條件”,這部分也是該《意見》的核心所在。主要問題在于沒有限定為購買首套房,這與國家多次強調的保證剛需相違背。其次,關于鼓勵實用和專業人才在蕪湖就業創業的具體意見,實際上沒有對這部分人設置工作地點和時限的硬性要求,對于投資投機者而言,只要滿足相應的學歷,即可享受購房優惠。再次,優惠執行期始自2012年1月,終止于12月,僅一年。并且優惠均是針對購房者執行的,并未施及開發商,當需求在短期內出現井噴時,很容易推動房價大幅走高,這是大多數人所不樂見的。另外,住房公積金方面也擴面提率,這對因商貸而背負重擔的購房者而言,的確是一大利好,也對樓市回暖起到了助推作用。
當然,該《意見》也有一些積極因素存在,比如,外地人員購房落戶政策,2011年間購房者可享受財政補助等。
值得一提的是,新政見諸報端第二日(2月11日),蕪湖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網站上發布了關于執行市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住房保障改善居民住房條件的若干意見》的有關規定,對上述《意見》做了解釋和細化,其中強調,“自住普通商品住房”是指購置首套房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積在30平方米以下家庭或現有住房為不成套住房的家庭,為改善家庭居住條件而購買的自住改善型普通商品住房;對鼓勵實用和專業人才在蕪湖就業創業購買的“自住商品住房”是指在本市市區購買的首套新建自住普通商品住房。蕪湖方面的壓力可見一斑。
至于為何要實施樓市新政?我查找了一些數據,似乎可以從中窺見些許蛛絲馬跡。
我從蕪湖市住宅與房地產信息網上查到,2012年1月,市區批準商品房預售面積14.68萬㎡,同比下降47.08%,環比下降76.48%。其中,商品住房批準預售面積11.72萬㎡,同比下降53.63%,環比下降60.08%。此外,市區共銷售商品房面積13.74萬㎡,同比下降29.64%,環比下降57.07%;銷售金額9.34億元,同比下降32.61%。環比下降58.93%。其中,商品住房銷售面積9.03萬㎡,同比下降45.13%,環比下降63.23%,銷售套數831套,同比下降44.75%,環比下降65.43%,銷售金額4.98億元,同比下降51.83%,環比下降60.78%。市區商品住房銷售均價為5515元/㎡,同比下降12.21%,環比增長6.67%。
上述數據反映出1月蕪湖市商品房供大于求,價格卻較去年12月出現了上升,房地產市場由賣方市場轉為買方市場。
在住宅用地的土地供應方面,根據搜房網顯示,自去年9月降至冰點后,供應出現了飆升。
而據此前媒體報道,機構公布的統計報告顯示,包括北上廣深等一線城市以及天津、杭州、成都等主要二線城市的“十大重點城市”,2012年首月僅有6城市有住宅用地成交,且均為零溢價成交。該機構的跟蹤數據顯示,1月全國300個城市土地成交量和住宅用地成交量較去年同期跌幅均超過50%。京、滬、廣、深四大一線城市土地出讓金同比降幅更為驚人,上海1月土地出讓金同比縮水達七成,北京則為去年同期的三分之一,廣州縮水幅度更是達九成。據此,猜測蕪湖地方土地財政也有可能面臨相似的窘狀。這樣看來,蕪湖此舉就不僅僅是救市這么簡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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