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經網 2012-02-14 22:31:59
2012年的春天已然來臨,信宜紫金“9.21”潰壩案卻仍未了結。
2月13日,“9.21”系列財產損害賠償糾紛案(石花地水電站上游部分,共520宗)在信宜市人民法院開庭,相關訴訟額約1.6億元。
2月14日下午,信宜法院一位人士向《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證實“9.21”系列案件再次開庭,但是對案件目前進展她表示不便透露。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獲悉,此次庭審的焦點問題為原告財物損失的事實及數額問題。
財物損失的事實及數額成焦點
2010年9月21日,受臺風“凡亞比”引發的罕見特大暴雨影響,錢排河上下游的茂名市信宜紫金礦業有限公司(以下稱“信宜紫金”)銀巖錫礦高旗嶺尾礦庫和石花地水電站發生潰壩,造成22位村民死亡和重大財產損失,是為“9.21”事故。
“至今還沒得到一分錢的賠償。如果被告說不想賠,我們有我們的辦法。我們坐得很不耐煩了。”在庭審現場,原告表達了自己的不滿。由于案情復雜,在約一年半后,占“9.21”系列案件總金額95%以上的財產損害賠償糾紛案才開庭。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了解到,災民希望能夠厘清事實的條件下盡快的拿到補償款。
據信宜紫金代理律師透露,此次庭審的焦點問題為原告財物損失的事實及數額問題。
被告認為,雖然離事故發生已有一年半的時間,但證明原告財物損失的事實及數額的證據仍有重大疑問。
“我們對災民所受的損失深表同情。但請就實事求是提供相關財物損失情況,以便問題的解決。”信宜紫金代理律師稱,客觀的事實有利于快速解決問題,幫助災區必得重建。
在被告看來原告的證據確有不少蹊蹺之處,其中關鍵的證據——信宜市志誠房地產評估所出具的系列《房地產評估報告》和茂名市物價局價格認證中心出具的系列《價格鑒定結論書》有缺失,比如沒有確認財物的真實存在,前者稱“估價中涉及的房產面積等有關數據,均以信宜市錢排村鎮建設管理所提供或法定證明文件為依據,我們并未進行實地丈量”,后者稱“因價格鑒定標的物在災難中滅失,我中心無法對損失的標的物進行勘查、核實。因此,我中心僅對標的物的價格負責;損失的標的物、標的物的數量及其新舊程度均由委托方負責”。
有關該說法,《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試圖向信宜市志誠房地產評估所和茂名市物價局價格認證中心求證未果。
“對于《房地產評估報告》和《價格鑒定結論書》的程序是否合法,是否客觀公正,今天原告與被告的律師表達了各自的觀點。其中被告方律師對鑒定的客觀性和公正性提出了質疑,估計鑒定方明天會做出答復。”眾被告之一的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代理律師在2月14日晚間向《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表示。
和解之路
在“9.21”事故后,災民走上了一條全新的司法訴訟處理事故之路,漫長的訴訟似乎才剛剛開始,了結尚需時間。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了解到,在13日庭審中途休息期間,法官曾與主要被告接觸,表達希望案件能和解的愿望,不過,有人士透露,“由于相關責任沒有分清,而原告又相當強硬,和解難以達成,隨著庭審的進行,或會出現和解的機會”。
上述細節未能得到當事法官的證實。上述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律師表示,在案情完全查清楚的條件下,被告方希望與原告方和解,法庭也希望當事雙方盡快達成和解。
雙方最后能否達成合解,《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將持續關注。
特別提醒:如果我們使用了您的圖片,請作者與本站聯系索取稿酬。如您不希望作品出現在本站,可聯系我們要求撤下您的作品。
歡迎關注每日經濟新聞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