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2-28 01:24:50
林義相表示,“研報沒什么問題”,“分析師不可能因為投資者問了他相關信息,就要為他的虧損負責。”
每經編輯 每經記者 曾子建
每經記者 曾子建
這是一份研報引發的風波。
去年3月9日,天相投資顧問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天相投顧)發布一份關于彩虹股份(600707,收盤價7.74元)的研報。有北京投資者表示,因信任天相研報的推薦,其不斷買入彩虹股份,但最終遭遇嚴重虧損。昨日(2月27日),接受投資者王某和夏某委托的北京問天律師事務所律師張遠忠已將《投訴信》送至證監會。
天相投顧董事長林義相昨日在接受《每日經濟新聞》采訪時,對此事予以了回應。林義相表示,“研報沒什么問題”,“分析師不可能因為投資者問了他相關信息,就要為他的虧損負責。”
研報業績預測偏差太大
引發糾紛的,是天相投顧于去年3月9日發布的一份名為 《彩虹股份(600707):2010年實現扭虧為盈》的研究報告 (以下簡稱 《扭虧報告》),報告中對該股給予了“增持”評級。去年3月9日,彩虹股份股價收盤于15.91元,而去年年末,該股股價只有6元多。
根據《投訴信》,受托律師張遠忠認為,天相投顧的研究報告存在以下幾方面問題。一是對彩虹股份作出“增持”評級結論不客觀、沒有合理依據。
據了解,天相對彩虹股份做出“增持”評級,理由是:“我們預計公司2011~2013年的每股收益分別為0.60元、1.19元、1.57元,按3月8日股票價格測算,對應動態市盈率分別為26倍、13倍、10倍。但實際上,彩虹股份去年出現虧損,而公司新產業項目建設和生產運營正在按計劃推進,尚未產生效益。
其次,報告中論述彩虹公司“主業已從彩色顯像管轉型為液晶玻璃基板業務”,投資者正常理解,便會認為彩虹公司主業已經轉型成功了,但是事實并非如此。因此關于“主業轉型”的論述與客觀事實嚴重不符。此外,天相投顧在《扭虧報告》中說,液晶玻璃基板“全球只有美國康寧和日本三家公司可以生產該產品”,“彩虹股份已經真正成為全球第五家,國內第一家液晶玻璃基板生產企業”。這是嚴重誤導投資者的信息。
張遠忠表示,基于《投訴信》中列舉的天相投顧存在的涉嫌違法違規行為,他已代表兩位投資者將天相投顧投訴到了中國證監會,并希望證監會依法查處。
“去年我們曾經發過律師函,但沒有收到天相方面的任何回應。”張遠忠表示,“目前我們已將投訴信交到了證監會。”
林義相:研報沒什么問題
昨日,《每日經濟新聞》(以下簡稱NBD)就此獨家采訪了天相投顧董事長林義相。
NBD:據了解,此前兩位投資者已經委托律師,向天相投顧發出過律師函,但沒有得到回應,如今又將公司投訴到了證監會,天相投顧是否了解此事?
林義相:律師函幾個月前收到,但天相沒有回應,因為沒什么要回應的。律師函中說10天內如不回應,就會提起訴訟,但過了幾個月天相方面沒有收到相關的法律函件。目前,公司也沒有收到來自證監會的消息。
NBD:投訴信認為,天相投顧相關研報作出的結論不審慎,且缺乏依據,對此你怎么看?
林義相:問題是什么叫審慎,什么叫有依據。我大概了解,從收入、從利潤的構成上 (新業務液晶玻璃基板)還是占很大的比例,我們的分析師說的好像沒有錯。天相從內部、從風險控制的角度(對研報)核實過,從我們的角度來說應該是沒有什么問題的。分析師作出的預測,與實際不符的情況很多。不可能分析師三月作出的預測,與公司全年實際情況完全一致,這是不可能的。準一點或者不準一點,甚至有些相去很遠也是很可能的。
NBD:但投資者會認為,正是由于研報中的信息與事實不符,造成了投資的虧損。
林義相:要求分析師的預測與事后的事實完全相符,這樣的標準沒有哪個分析師和機構能夠做得到。三月份研報對年底的預測,最終沒實現也很正常。關鍵是在寫研報的時候,是不是編造了信息。分析師的工作是根據當時能掌握的情況進行分析,提供一定的角度,而不是為企業最后經營的業績負責。分析師也不可能因為投資者問了他相關信息,就要為他的虧損負責。
NBD:天相未對公司進行現場調研,也被質疑。
林義相:肯定地告訴你,不違規。沒有說研報一定需要實地調查,或者有沒有實地調查需要披露。宋彬(研報作者)告訴我,事件當事人找到他問這只股票時,當時已經買了彩虹股份,并不是研報發布之后才買的股票。分析師也不可能因為他問了,就要為他的虧損負責。
投資者:基于信任才不斷加倉
王女士正是此次事件中遭遇虧損的北京投資者,也是華鑫證券的一位客戶。昨日,王女士告訴《每日經濟新聞》,“如果真是我自己的問題,是不會要賠償的,都知道‘買者自負’這句話。但是,天相這事的性質不同,所以一定希望能夠欠債還錢。”
據王女士稱,天相發布報告前,她確實持有彩虹股份,但不多,也只是淺套。不過,去年天相在華鑫證券多次舉辦講座,且多次推薦彩虹股份,因此她對天相、相關分析師,以及華鑫證券是十分信任的。
“我們當時是面對面的交流”。王女士表示,“分析師也強調公司前景很好,正是基于這種信任,才不斷補倉,最終出現了非常嚴重的虧損。”
王女士表示,她此前曾經多次找到天相,希望公司管理層能夠給個說法,但天相方面始終不見面,只是派一個工作人員來談過一次。
“我認為這事情責任不全在分析師身上,應該說天相的管理層問題更大,他們沒有對研報的內容進行詳盡的審核和把關,才導致了事情的發生。”王女士最后說道。
如需轉載請與《每日經濟新聞》報社聯系。
未經《每日經濟新聞》報社授權,嚴禁轉載或鏡像,違者必究。
讀者熱線:4008890008
特別提醒:如果我們使用了您的圖片,請作者與本站聯系索取稿酬。如您不希望作品出現在本站,可聯系我們要求撤下您的作品。
歡迎關注每日經濟新聞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