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經網 2012-03-19 22:13:24
每經記者 張敏 發自北京
3月19日,北京市住建委公布了《關于公共租賃住房租金補貼申請家庭及租金補貼標準有關問題的通知》(征求意見稿),首次規定了北京公租房租金補貼的申請條件。
《通知》強調,取得廉租住房實物配租或廉租住房租金補貼資格的家庭通過公開搖號方式承租公租房的,可以申請公租房租金補貼。
此外,城六區家庭承租公租房并同時具備以下四項條件的,可以申請公租房租金補貼。這4個條件包括:當月前12個月家庭人均月收入不高于2400元;除承租的公租房外,無其他住房或雖有其他住房但已騰退;3人及以下家庭總資產凈值57萬元及以下,4人及以上家庭總資產凈值76萬元及以下;所承租的公租房須通過區縣住房保障管理部門公開搖號方式獲得。
據悉,公租房租金的補貼標準也相當高。全市而言,家庭承租的公租房建筑面積低于50平方米(含)的,都將按照房屋租金的一定比例予以補貼。而在“城六區”,超出廉租住房保障條件的其他城鎮戶籍家庭,享受租金補貼的公租房建筑面積需低于60平方米(含)。
其中,取得廉租住房實物配租資格的城市低保家庭承租公租房的,可補貼房屋租金的95%。其余不同資格的家庭,補貼標準還分為90%和70%兩檔。
“城六區”超出廉租住房保障條件的其他城鎮戶籍家庭承租的公租房建筑面積低于60平方米(含)的,公租房租金補貼按家庭人均月收入的不同,分為50%、25%和10%三檔。
據了解,為保證補貼的調整和退出需要,住建委還將對公共租賃住房租金補貼家庭進行年度復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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