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證券報 2012-05-15 10:19:00
因施工管理不到位造成巨大經濟損失,岷江水電(600131)子公司金川楊家灣公司一紙訴狀把西部匯源礦業有限公司告上法庭,并索賠逾億元。5月14日,楊家灣公司接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通知,稱該案已被受理。
岷江水電公告稱,此次案件的被告方為西部匯源礦業有限公司和匯源集團有限公司。2007年,被告匯源礦業將其所持楊家灣公司股權轉讓給了現股東岷江水電,根據《股權轉讓協議》,匯源礦業在股權轉讓完成后受楊家灣公司委托,繼續對金川楊家灣水電站工程進行工程建設管理。
之后岷江水電、楊家灣公司與匯源礦業簽訂補充協議,約定了匯源礦業受楊家灣公司之托對楊家灣水電站進行管理,約定管理范圍為:完成電站初步設計全部內容,總投資控制在1.25億元內,利益風險為超出部分由匯源礦業承擔,節約部分歸匯源礦業所有。
2009年4月2日,楊家灣公司與匯源礦業、匯源集團、岷江水電四方又簽署補充協議,約定了該工程竣工日期為2009年5月7日,匯源集團對匯源礦業履行協議的賠償和違約責任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合同履行過程中,被告匯源礦業不按協議履行,對施工單位施工管理不到位,致使電站引水隧洞均存在嚴重的質量問題。并在工程逾期兩年多時間里,被告拒不整改,使原告一億多元的投資長期不能投產運行,造成原告巨大經濟損失。
楊家灣公司請求依法判令被告匯源礦業支付賠償款和違約金合計11134.275萬元,并按約定支付原告應收款6.81萬元。
(本文來源:中國證券報作者:李香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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