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6-07 01:24:27
每經記者 行之簫 發自武漢
華工科技(000988,SZ)6月2日的一則公告把自己推上了風口浪尖。
根據上述公告,華工科技接到4份《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調查通知書》,調查對象分別為公司董事長馬新強、董秘劉衛、獨立董事駱曉鳴以及高管持股公司武漢新金石投資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新金石投資)。
由于牽涉到公司眾多高級管理人員,加上公告對涉案內容交代甚少,引發了市場各種猜測。
為了理清事件本身,《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日前與武漢當地接近華工科技的相關人士 (以下簡稱爆料人)進行了交流,爆料人稱:華工科技董事長等人通過新金石投資貸款買入自家股票,為獲取利益,董事長等人為華工科技量身定做了公司有史以來罕見的“10轉10”分配預案,董事長還將此利好提前透露了出去。這期間,董秘通過自然人賬戶也予以秘密“跟倉”。然而,沒有不透風的墻,最終該“密謀”被知情人向證監會舉報,遂引來立案調查。
對于爆料人所說的情況,公司證券事務代表安欣表示“我們不了解”。
眾說紛紜的“調查”
由于案涉新金石投資,市場猜測,在新金石買入公司股票前后,華工科技是否存在利好提前泄露或瞞而不報?
昨日 (6月6日),《每日經濟新聞》記者發現,華工科技存在15億元投資荊門光電信息產業園項目未予公告的情況。這會否是被立案的原因之一呢?
更蹊蹺的是,2012年1月10日開始,新金石投資開始買進華工科技的股票,最后一次買入是在3月5日。此后不久,3月20日,華工科技在年報披露前提前公布了“10轉10派1.5元(含稅)”的分配方案。對此,市場猜測新金石之所以買入華工科技,是因為“10轉10”提前泄密。
不過,根據華工科技的公開資料,外界很難確切知道“10轉10”預案的動議時間是否在新金石買入股票前;而根據相關法規,年報披露前一個月內,“董監高”的增持是被禁止的。而從新金石投資3月5日最后一次增持、華工科技4月6日公布年報來看,顯然這些增持行為是算準了這一時間差,表面來看并不存在違規。
由于目前市場的各類猜測似乎都有一定“破綻”,關于華工科技董事長等人被調查的原因暫時成為一個謎團。
知情人爆料“貸款買股”
值得注意的是,華工科技在公告中對4個對象被證監會調查的原因有著不同表述:董事長馬新強和獨立董事駱曉鳴是因“涉嫌違反(相關)證券法律法規”;董秘劉衛和新金石投資是因“涉嫌內幕交易”,這使得事件更加撲朔迷離。
日前,《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與武漢本地接近華工科技的相關人員進行交流。
首先,爆料人透露,新金石投資買入華工科技的股票,實際上存在貸款融資炒股的情況。
工商資料顯示,新金石投資成立于2011年11月30日,法定代表人為劉衛。該公司注冊資本1000萬元,實收資本900萬元。
資料顯示,新金石投資在2012年1月10日~11日買入華工科技407.0356萬股,成交均價為13.51元。以此計算,成交金額達5500萬元;2月13日買進37.261萬股,成交均價為14.93元,以此計算成交金額556.3萬元;3月5日最后一次買入了100.6053萬股,成交均價為16.69元,以此計算,成交金額達到1679.1萬元。
也就是說,新金石投資今年以來共動用逾7735萬元買入華工科技,這一金額是公司實收注冊資本900萬元的約8.6倍。
針對新金石貸款炒股的說法,記者昨日采訪了華工科技的證券事務代表安欣。安欣表示,“增持的資金來源當時在公告里作過說明,是向股東進行的借款,是屬于新金石公司自籌的。”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注意到,在華工科技的公告中,多次提到新金石購買股票的資金是“自籌資金”,但并未提到向股東借款的情況。
而在新金石的股東中,除了公司高管以外,還有一家法人股東湖北勁牌投資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勁牌投資)。莫非,爆料人所說的“貸款買股”和安欣口中的“向股東借款”,均指向勁牌投資?
資料顯示,勁牌投資曾幫助美爾雅集團度過債務危機。2010年3月,勁牌投資以1.58億元從毛里求斯公司接手了美爾雅債務。7月初,美爾雅集團回購這部分債權,支付給勁牌投資16090.8萬元,簡單的一次轉手,便讓勁牌投資賺了1000萬元。
對于勁牌投資是否為新金石購進華工科技的股票提供了資金支持,安欣表示不知情。
機關算盡的“10轉10”
從相關法規看,新金石投資貸款炒股似乎沒有什么問題,或不至于成為被調查的主要原因。不過,爆料者表示,正是因為“貸款炒股”,使得新金石的炒股之路“虧不得”,從而使得華工科技推出了罕見的“10轉10”,并為日后的立案調查埋下了隱患。
3月20日,華工科技公布了2011年利潤分配方案:“10轉10派1.5元(含稅)”。從歷史數據看,在華工科技上市的12年里,僅出現過兩次高送配。一次是2002年的“10送1轉9派1.3(含稅)”,另一次便是2011年。除此之外,華工科技最高的送配就只是2003年的“10送1轉2派1(含稅)”。而在2008年~2010年的3年里,華工科技沒有送轉過股票。
爆料者告訴《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華工科技2011年的“10轉10”與新金石投資買股有很大關系。這是因為分配預案是由董事長動議,并交董事會討論商定的,而新金石投資的股東中包括華工科技的董事長馬新強,董事王中、閔大勇。
值得注意的是,由于“10送10”的分配方案過于顯眼,華工科技的披露時間頗巧妙。
首先,新金石投資最后一次買入華工科技股票的時間定為3月5日有講究。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等相關法律、法規,公司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控制的新金石投資是不能夠在公司定期報告公告前30日內買賣本公司股票的。對此,華工科技的公告中也特意發布 “相關承諾”,表示不存在這一違規買賣股票的情況。
巧合的是,華工科技年報披露日為4月6日,剛好是新金石最后一次增持日的第31天,規避了違規買賣股票的法律風險。
其次,華工科技并沒有如常規地在年報中披露分配方案,而是將分配方案提前到了3月20日披露。
由于交易所曾明確鼓勵上市公司為防止泄密而提前披露分配預案,華工科技在公告中也表示,“為防止相關信息泄露、保證信息披露的及時性和公平性,公司特對上述預案進行披露”。
有法學專家認為,新金石投資或許就是為了這次高送轉的內幕交易而成立的。
爆料人:董事長泄密
雖然華工科技和新金石投資的行為疑竇叢生,但按爆料人的說法,真正導致相關方集體面臨立案調查的,是馬新強的泄密行為。
爆料人稱,不知出于什么目的,馬新強把年報將大比例送股的利好消息透露給了貸款方。消息逐步擴散,該內幕遂被相關人士舉報,從而導致證監會介入調查。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注意到,就在分配方案公布的3月20日,華工科技的股價幾乎見頂,大幅高開后一路向下,當天收盤下跌1.63%。顯然,高送轉并沒有對股價予以任何正面刺激。
單從走勢看,有私募人士向記者分析,出現這一情況實際上就是“見光死”,如果沒有資金提前獲悉華工科技的高送轉,股價不會在利好出爐的當天出現這種見頂的走勢。
假設爆料人所言不假,那么新金石投資“涉嫌內幕交易”、馬新強“涉嫌違反證券法律法規”的說法就對得上號了——因為知悉高送轉的內幕而進行交易,屬于“涉嫌內幕交易”;對外透露了高送轉利好,則“涉嫌違反證券法律法規”。
不過對于爆料人關于馬新強向外泄密的說法,安欣表示不了解。
那么,華工科技董秘劉衛和獨董駱曉鳴又為何遭調查呢?爆料人稱,劉衛之所以“涉嫌內幕交易”,是因為其利用高送轉的內幕,通過其他自然人賬戶對華工科技的股票進行了買賣。
記者注意到,這一情況華工科技的公告中并沒有披露。
而駱曉鳴 “涉嫌違反證券法律法規”,其行為顯然不是違規買賣了華工科技的股票。
資料顯示,曾是《證券時報》湖北記者站站長、公司新聞部副主任的駱曉鳴,如今主要從事企業咨詢和投資咨詢。他目前擔任武漢福創投資咨詢有限公司執行董事、深圳新潤恒晟投資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執行事務合伙人。
據工商資料數據,武漢福創投資咨詢有限公司注冊資本100萬元,經營范圍為創業投資咨詢、財務咨詢、企業管理咨詢;深圳新潤恒晟投資管理中心 (有限合伙)注冊資本100萬元,其中駱曉鳴出資80萬元,上海新湖創業投資有限公司出資20萬元,經營范圍包括投資管理、投資咨詢等。而上海新湖創業投資有限公司的法人代表為新湖中寶(600208,SH)董事長林俊波。
·公司回應
華工科技證代:這些情況我們都不了解
針對爆料人所稱華工科技董事長等人被立案調查的內幕,昨日,《每日經濟新聞》記者 (以下簡稱NBD)采訪了公司證券事務代表安欣。安欣表示,新金石投資存在向其股東借款的情況,但對于其他內容并不知情。
NBD:6月2日證監會對公司部分高管及新金石投資進行調查,他們到底是如何違反了證券法規呢?
安欣:我們在6月1日收到證監會的通知以后就按照上市規則的要求,針對調查函的全文發了公告。因為調查對象只有4個,所以目前來說在調查期間涉及到哪些問題、有沒有問題,我們和其他的員工都不清楚。既然有調查,最后會有調查結果出來的,公司會及時公告的。
NBD:有消息稱,新金石購買公司股票的資金實際上是通過貸款而來的?
安欣:這個增持的資金來源當時在公告里作過說明,是向股東進行的借款,是屬于新金石公司自籌的。
NBD:有消息稱,董秘用自然人賬戶私下買入公司股票,是否屬實?
安欣:這個消息我還不了解。
NBD:據悉,公司“10送10”是配合新金石投資買入公司股票而出的,是否屬實?
安欣:劉衛所涉嫌的內幕交易究竟是哪些內容,我們并不清楚,這和公司所提出的配股方案有沒有關系我們也不了解。
NBD:有消息稱董事長向相關貸款人提前透露了公司“10送10”的情況,有沒有這個情況?
安欣:您所說的這些情況我們都不了解。
(出于保護記者人身安全的考慮,本稿署名為記者化名)
如需轉載請與《每日經濟新聞》報社聯系。
未經《每日經濟新聞》報社授權,嚴禁轉載或鏡像,違者必究。
讀者熱線:4008890008
特別提醒:如果我們使用了您的圖片,請作者與本站聯系索取稿酬。如您不希望作品出現在本站,可聯系我們要求撤下您的作品。
歡迎關注每日經濟新聞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