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6-08 01:28:49
恒盛歐洲公館業主爆料,項目開發商通過增厚墻體,違規增加建筑面積,要求業主補交房款,否則不予交房。
每經編輯 每經記者 葉書利 發自北京
每經記者 葉書利 發自北京
恒盛地產在北京的首個地產項目——恒盛歐洲公館,業主們正遭遇“房欺”。業主爆料,項目開發商通過增厚墻體,違規增加建筑面積,要求業主補交房款,否則不予交房。此舉,開發商被指多收數千萬元。
違規增加建筑面積一事,此前開發商曾被北京規劃委行政處罰。在詢問筆錄中,公司副總經理馬瑞君曾承認違規,并表示“愿接受處罰”。然而,在接受《每日經濟新聞》記者采訪時,恒盛歐洲公館項目負責人汪南卻不認同違規的說法。她認為,當時只是開發商沒有及時去備案,導致規劃部門在規劃審查中出現了異常現象。
這到底是怎么回事?
業主和開發商對簿公堂
杜紅(化名)目前正遭遇來自開發商的“房欺”。
她家的小區名叫恒盛歐洲公館,該項目位于北京海淀區玉泉路,為恒盛地產在京的首個項目。
目前該小區11位業主正與開發商對簿公堂,業主法律維權的焦點問題之一就是開發商違規增加面積引發的經濟糾紛。
據杜紅介紹,恒盛歐洲公館于2009年12月19日開盤,她于2010年上半年在此處購買了一套房屋,2011年11月收房時被通知,她所買的房屋面積增加了3平方米,需要補交近11萬元的房款,否則開發商不予交房。
按照相關規定,交房時,實際建筑面積與商品房預售合同中的約定面積間可允許3%的浮動率。
開始時,杜紅對此也沒太注意,然而后來發現,該小區的鄰居皆出現增加面積補交房款的“異常”現象。
在接受《每日經濟新聞》記者采訪時,業主維權代理律師——北京市京華律師事務所律師王佳紅對此“異常現象”解釋說,恒盛歐洲公館開發商恒盛地產旗下的恒盛陽光鑫地(北京)置業有限公司通過增厚墻體,從而達到不增加套內面積,但增加建筑面積的方式,致使每戶業主的面積都增加了,相應的,在收房時,也不得不補交房款,相當于開發商通過此法,變相多銷售了一些面積。
增加面積曾遭行政處罰
王佳紅介紹說,開發商此舉違反了項目原有的規劃,實際上也因此受過相關部門的處罰。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委托律師從北京規劃委獲得的一份《北京市規劃委員會行政處罰決定書》[京 (海)規行決字(2010)第0002號],內容顯示,2010年11月23日,北京規劃委向恒盛歐洲公館開發商恒盛陽光鑫地(北京)置業有限公司開出了一份額度超209萬元的罰單。
對于處罰的原因,這份行政處罰決定書中解釋說,恒盛陽光鑫地(北京)置業有限公司于2008年3月6日在北京海淀區玉泉路經規劃部門批準建設的恒盛歐洲公館1號、3號住宅樓,合計總建筑面積為52503平方米,主體結構符合規劃批準要求,但因外裝修外掛石材超過設計標準,根據 《建筑工程建筑面積計算規范》(GB/T50353-2005)第3.0.22條的規定 “建筑物外墻外側有保溫隔熱層的,應按保溫隔熱層外邊線計算建筑面積”,造成1號住宅樓超過批準面積864平方米,3號住宅樓超過批準面積1130.12平方米,總計1994.12平方米。“以上行為違反了 《北京市城市規劃條例》第四十三條之規定,已構成違法建設”。
北京規劃委根據《〈北京市城市規劃條例〉行政處罰辦法》第三、六條規定,恒盛陽光鑫地(北京)置業有限公司被罰款209.3826萬元。
項目負責人不認同違規說法
實際上對于違規增面積的行為,恒盛陽光鑫地(北京)置業有限公司的一位高管也予以正面承認。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從相關渠道獲得一份北京規劃委在下發《北京市規劃委員會行政處罰決定書》前,向恒盛陽光鑫地(北京)置業有限公司副總經理馬瑞君調查相關情況的詢問筆錄。這份詢問筆錄內容顯示,在《北京市規劃委員會行政處罰決定書》下發近半個月前的2010年11月5日,在北京市規劃委海淀分局513室,北京市規劃監察執法大隊一位名叫柴曉龍的行政執法人員就恒盛歐洲公館違規增面積一事,向恒盛陽光鑫地(北京)置業有限公司副總經理馬瑞君質詢,馬瑞君回答稱,恒盛歐洲公館在施工過程中,基本上嚴格按照規劃許可證上的批準內容施工,比如樓棟的層數、高度等皆符合要求,但在外裝修方面存在變動,導致多增面積1994.12平方米。同時承認,外裝修的變動未獲得相關批準,因此“愿接受處罰”。
然而在接受《每日經濟新聞》記者采訪時,恒盛歐洲公館項目負責人汪南卻不認同違規的說法,她認為,當時只是開發商沒有及時去備案,導致規劃部門在規劃審查中出現了異常現象。
項目被指多增收數千萬
王佳紅指出,恒盛歐洲公館開發商增加面積的違規行為,從收益上看“收獲頗豐”。
恒盛歐洲公館在北京住建委官網上的資料顯示,截至7日,該樓盤1號、3號樓共實現簽約量為268套,簽約均價為29179元/平方米。以恒盛陽光鑫地(北京)置業有限公司副總經理馬瑞君自己承認的違規增加面積1994.12平方米為基準,開發商增加的面積價值5819萬元。
王佳紅指出,與近5819萬元的收入相比,被處罰的209.3826萬元違規成本僅占前者的近3.6%。從短期的純生意的角度來講,這筆生意很劃算。
汪南不贊同上述指責。她回應稱,首先,交房中的實測面積,由有資質的測驗機構檢測;其次,1994.12平方米的新增面積,也不是完全由業主承擔。比如交房中面積誤差超過3%的部分,由開發商承擔,不是由業主負擔。
記者根據北京住建委官網上的相關資料和代理律師、業主反映的消息匯總后發現,截至7日,恒盛歐洲公館1號、3號樓的合計簽約量為268套,狀告開發商的業主人數約50人。以此計算的話,該樓盤約二成業主已與開發商對簿公堂,但汪南則對此回應說“沒有那么多”。
此外,《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在采訪中發現,恒盛歐洲公館還被曝存在質量問題。
已將開發商告上法庭的一位恒盛歐洲公館業主介紹說,該樓盤存在的房屋質量問題主要體現在四個方面:小區內回填土層未夯實,道路、會所、花壇、圍墻、臺階等出現大面積坍陷和斷裂,至今仍有部分地方未修復;小區人防出入口建筑出現結構性斷裂,現已拆除成廢墟狀;小區地下車庫嚴重漏水,墻體發霉污損,至今仍無法使用;此外,小區房屋雨水管置于室內,并且未正確施工導入下水井,導致大量業主家中雨水滲漏,毀壞室內裝修。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還曾就相關問題致電恒盛地產負責媒體對接的相關人士,但對方未給予任何評論,只要求聯系項目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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