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6-27 01:11:25
魯政委(興業銀行首席經濟學家)
6月8日,央行宣布在下調基準利率的同時,允許金融機構貸款利率相對于基準利率下浮范圍從此前的0.9倍擴大到0.8倍,并首次允許存款利率相對于基準利率可最高上浮至1.1倍。
其中,首次允許存款利率上浮的政策,引起市場廣泛關注,并被普遍認為是高層正式拉開了利率市場化“堡壘攻堅戰”的序幕。如果這種理解沒有偏差,那么,在浮動的序幕開啟之后,未來還將(或還應該)上演什么?
與管制利率相比,利率市場化的最大變化就是由市場主體自己來確定利率水平。可是,市場主體并非憑空確定利率,其中最重要的變量就是對未來通脹率的預期,它是市場利率之“錨”。
不幸的是,在當前要想找到這個穩定的“錨”面臨著巨大挑戰。自2007年逐步露出端倪的本輪危機,讓全球主要國家的貨幣政策同步進入空前寬松時期——不僅是簡單通過降息放松,更是通過量化寬松政策主動強力注入流動性,各主要經濟體均將利率下調至歷史最低水平,而低位維持的時間也超過歷史上任何時期。截至目前,尚未看到這一非常規狀態有迅速結束的可能,這令市場主體對未來通脹產生嚴重分歧:
有人預期未來必有一輪高通脹。因為全球主要央行貨幣政策寬松力度空前,我國則進入“劉易斯拐點”,勞動力短缺推升工資,高通脹應勢不可免!
也有人預期未來可能陷入通縮。因經過此輪危機打擊,美國經濟一時缺乏新的增長點,歐洲經濟可能“日本化”,新興經濟體離開西方經濟體的獨立持續增長能力仍未得到最終確認,未來全球經濟可能進入一段低增長“新常態”時期。而增速很低,通脹也不可能很高。
嚴重的通脹分歧,勢必會給市場利率定價造成巨大困擾。銀行作為利率風險的最大承擔者,如定價出現系統性偏差,往往成為誘發機構倒閉的重要原因。美國1980年代的“儲貸機構危機”與此有關聯直接。
觀察全球金融市場較為成熟經濟體的情況,發展至今,其央行普遍自覺或不自覺地在實際上建立了具有約束力的“通脹目標制”。
雖然自2005年開始 (有數據可查),我國政府每年都會在年初的政府工作報告中公布當年預期通脹目標,但是,從實際情況看,至少存在兩個方面的突出問題:
一是,預期通脹目標不穩定。2005年~2012年間確定的預期通脹目標,既有常見的3.0%或4.0%,也有一些簡單根據上年的實際執行水平隨行就市確定的目標 (如2008年的4.8%),未能清晰顯示出政府對一個中期穩定通脹水平的穩定承諾。
二是,實際執行值相對預期目標值偏差較大。從實際執行值相對年初預期值來看,偏離最小的年份為0.3個百分點,最大的年份為4.7個百分點,平均偏離幅度為1.9個百分點。不僅如此,偏離的方向還顯示出一定的持續性(即一般連續兩年偏高或者偏低),暗示預期通脹目標對政策操作的整體約束力不是很強。由此使得此類承諾目標的可信度受到影響。
基于以上情況,為保持利率市場化的穩步推進,避免利率定價出現系統性偏差,央行必須逐步建立具有約束力的通脹目標制——雖然在利率市場化的先行者那里,通脹目標制并非前置條件,但正因如此,利率定價的系統性偏離確曾造成大量金融機構倒閉。
先行國家的經驗同樣顯示,具有約束力的通脹目標值,需要央行獨立性大大提高。這需要我國在金融體制改革的頂層設計中予以統籌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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