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時報 2012-07-06 08:45:28
昨日有消息稱,有關各方已經達成共識,在新的流動性風險監管標準當中,將取消存貸比不得超過75%的規定。證券時報記者就此事向銀監會求證,相關部門未予置評。但據熟悉辦法制定的業內人士透露,通過部門規章取消存貸比指標的規定可能性不大,因為上位法——《商業銀行法》對此有明確規定,下位法很難突破。
作為實施新資本協議的配套文件,《商業銀行流動性風險管理辦法(試行)》去年10月份開始對外征求意見。征求意見稿設置的流動性風險監管指標包括:流動性覆蓋率、凈穩定資金比例、存貸比和流動性比例,其中對存貸比的規定為不得超過75%。
雖然征求意見稿對于存貸比的要求沒有發生任何變化,但是面對嚴格的監管,部分商業銀行還是表達了強烈的不滿。興業銀行(601166)首席經濟學家魯政委在其報告中分析稱,存貸比不僅直接對貸款構成了制約,而且加劇了銀行上浮存款利率以留住貸款的努力,資金成本上升會構成降低貸款利率的障礙,所以存貸比指標監管必須根據當前實際情況適時調整。
放松存貸比的呼聲要想轉為現實,可能還面臨較大難度。一位銀行業分析師表示,75%的存貸比要求是全國人大通過的《商業銀行法》中的明文規定,而《商業銀行流動性風險管理辦法》是銀監會的部門規章,以下位法突破上位法的相關規定,不符合立法慣例。
他還表示,放松存貸比監管要求不一定非要取消75%的硬性規定,還有很多其他方法。比如,《商業銀行流動性風險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中對存貸比指標沒有明確日均、月末、季末還是年末達標,日常監管的彈性較大。
由于經濟形勢影響,中國銀行(601988)業實施新資本協議過程中傾向寬松已成事實。在之前公布的《商業銀行資本管理辦法》中,包括風險權重、實施過渡期在內的多項內容都有放松。有消息稱,近期銀監會在存貸比的日常監管中已略有松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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