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7-19 01:22:56
每經編輯 每經記者 萬敏 發自北京
每經記者 萬敏 發自北京
走進中債資信評估有限責任公司總裁辦公室,茶幾上擺著一整套功夫茶的茶具,但公司總裁蔡國喜卻笑著表示,“忙得沒有時間喝茶。”
作為國內首家采用投資人付費業務模式的新型信用評級公司,中債資信的業務模式已從初創走向成熟。蔡國喜接受《每日經濟新聞》(以下簡稱NBD)記者專訪時表示,債市的發展為評級行業提供了新的機遇,而投資人付費模式需要有關監管制度予以配合。
信息獲取存發行人配合問題
NBD:去年4月公司和國家開發銀行等17家債券市場投資機構簽署信用評級投資人服務協議,現在業務進展情況怎么樣?
蔡國喜:到今年4月底,已順利完成第一期投資人服務協議約定的內容,提供了122份主體評級報告。總的說,投資人對我們的報告比較滿意。
NBD:公司的投資人付費模式目前收益情況如何?對公司未來的發展方向規劃是什么?
蔡國喜:去年基本收支平衡,今年還說不準。感到欣慰的是,客戶對我們的服務基本認可,現在有些新的投資人來找我們談合作,有新的需求進來。今年計劃把主體評級的覆蓋范圍進一步擴大,爭取覆蓋主要的行業,形成行業內的一個序列。另外,我們對創新產品評級也很重視,如資產證券化等評級也都在建設。現已與一些銀行資產證券化項目開展合作。
信貸資產證券化的評級主要關注現金流對債務的保障程度,屬于債項評級的范疇。產品底層是一些銀行的基礎資產,就是貸款,其貸款企業的基礎情況會影響到現金流回收率。相對來說,比單個主體評級更復雜一些,會運用到很多模型技術方面的東西。
NBD:此前,包括國際和國內的評級公司,多數采取發行人付費的模式。在中債資信的投資人付費模式中,會不會遇到由于發行人不配合而產生的信息獲取方面的問題?
蔡國喜:從信息獲取角度看,包括發行人付費模式也面臨相同問題。信息準確性、真實性和及時性是我們共同面臨的問題。在信息獲取上,發行人付費模式或更順暢一點,但也有不利的地方。在國內,評級公司在債市處于邊緣位置,受到發行人、主承銷人的一些壓力,難以真正客觀公正地表達自己的評級意見。
對投資人付費模式來說,信息獲取存在發行人配合問題,需多方面努力去解決。我們要通過業務做出影響,評級結果尤其是得到市場投資者的認可,它就有公信力,也有約束力了,反過來發行人就會配合。
NBD:在你們獲得這個市場地位之前,在制度保障方面是否還需有所完善來推動這種業務模式?
蔡國喜:從現有監管制度看,這種監管制度一開始就沒有考慮到還有投資人付費模式,所有的規定都是針對發行人付費模式去闡述,這方面政策是缺失的。希望有關監管規則能夠涵蓋對發行人的約束,要求其配合各類評級機構提供材料和現場調查。同時,對我們也要有一定約束,規則都是雙方面的。包括評級機構對信息的保護和合理使用,保障我們在業務中以獨立客觀的態度去做評級。
目前,交易商協會正在組織制定《非金融企業債務融資工具市場信用評級業務自律指引》,作為投資人付費模式的評級機構,我們在這方面也提出了一些建議。
高收益債 評級標準需校正
NBD:現在國家高層越來越重視債券市場的發展,也不斷鼓勵提高直接融資的占比。債券市場的發展對評級公司來說意味著什么?
蔡國喜:債券市場大發展,對評級行業來說肯定是福音,提供了很大的機遇。因評級依賴于債券市場發展,債市尤其是信用債市場的發展,是評級行業發展的基礎。隨著債市不斷發展,發債主體將從優質企業逐步拓展到低信用評級的企業。此時,就更加需要評級公司的參與,發揮信用評級為投資人揭示風險的作用,對評級公司如何評判受評對象信用風險的能力也提出更高要求,這對也是一個挑戰。從技術體系來講,要堅持我們的評級標準,客觀地評級,這樣才能把機會變成真正的機遇。
NBD:高收益債開始發行,發行人主體的構成和以往的債券品種也會發生一些變化,這對評級公司的工作會帶來什么變化?
蔡國喜:原來評的可能是較成熟和較好的企業。高收益債發行后,我們的評級方式和標準怎么調節,可能需要經驗積累和校正。評級里有一個短板理論,某一個因素很差,在評級里可能就抵消其他好因素,這些東西怎么體現,在評級體系里,都要考慮。我們前期可能也做些很小的企業評級,其級別不能簡單按規模來給,有很多因素要考慮。評級的科學性和藝術性如何把握,要靠專業經驗判斷。
NBD:山東海龍債最后沒有出現違約,中國的債市也驚險地避過了違約 “第一例”。信用債市場發展中“違約”或是不可避免的現象,您怎么看待評級公司在風險事件中的作用?
蔡國喜:評級高不意味著不違約。如評級機構授予某只債券“AAA”評級,也只能說明它違約的概率小于“BBB”的同類別債券,并不能保證它不會違約。所以,信用評級不能直接預測受評對象是否違約,而只是對受評對象違約概率的高低進行判斷。而且,因評級本身在信息獲取的及時性、基礎信息的質量等方面存在天然局限性,一味要求評級機構及時甚至預先對受評對象的信用風險進行準確反映并不現實,也不合理。
風險事件發生時,關鍵看評級公司是否能夠盡職履責,有沒有及時主動跟蹤監測受評企業的經營現狀,獨立客觀、不受利益影響地作出判斷,并及時揭示受評企業信用風險,發揮其解決信息不對稱的職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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