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 2012-08-14 10:36:42
商務部決定自8月15日起,終止實施對原產于英國、美國、荷蘭、德國、韓國的進口二氯甲烷所適用的反傾銷措施。
中國商務部14日發布2012年第48號公告,決定自8月15日起,終止實施對原產于英國、美國、荷蘭、德國、韓國的進口二氯甲烷所適用的反傾銷措施。
公告稱,2002年6月20日,原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發布年度第20號公告,決定自2001年8月16日起,對原產于上述國家的進口二氯甲烷征收反傾銷稅,實施期限為自2001年8月16日起5年。
2007年8月14日,商務部發布年度第63號公告,決定自2007年8月15日起,繼續按照原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2002年第20號公告規定的產品范圍和反傾銷稅率,對進口二氯甲烷繼續征收反傾銷稅,實施期限為5年。
今年2月14日,商務部公告宣布上述反傾銷措施將于8月15日終止,自該公告發布之日起,國內產業或代表國內產業的自然人、法人或有關組織可在該反傾銷措施終止日60天前,以書面形式向商務部提出期終復審申請。
在規定時限內,二氯甲烷國內產業未提出有充分證據支持的期終復審申請,商務部也決定不主動發起期終復審調查,有鑒于此,商務部決定終止對進口二氯甲烷的反傾銷措施。
二氯甲烷主要用于生產有機溶劑產品。
特別提醒:如果我們使用了您的圖片,請作者與本站聯系索取稿酬。如您不希望作品出現在本站,可聯系我們要求撤下您的作品。
歡迎關注每日經濟新聞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