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經網 2012-09-25 21:51:54
每經網9月25日訊 每經記者 高翔 發自上海
國際評級機構穆迪24日發表報告認為,由國務院批準的、于上周發布的《金融業發展和改革“十二五”(2011—2012)規劃》(以下簡稱《規劃》)對中資小型銀行而言具有負面的信用影響。穆迪金融機構助理分析師陳冠如認為,“呼吁建立存款保險制度和金融企業破產制度”的內容,將會降低政府為中資小型銀行提供支持的動力。
國務院于17日前后批準了由一行三會和外管局共同編制的《規劃》。在第七章第四節,專門提到了“建立完善存款保險制度及金融機構市場退出機制”。其中提到,“建立健全存款保險制度,加快存款保險立法進程,擇機出臺《存款保險條例》,明確存款保險制度的基本功能和組織模式。” “建立適合我國國情的金融機構破產法律體系,規范金融機構市場退出程序,加強行政退出與司法破產之間的有效銜接”。
穆迪在報告中指出,小型銀行包括城市商業銀行、農村信用合作社、農村商業銀行和農村合作銀行。截至2011年底,中國一共有2,811家小型銀行,占銀行體系總資產的20%。相比之下,中國的五大商業銀行和12家股份制商業銀行合計持有銀行總資產的64%,其在中國的地域覆蓋和網絡都十分有限。
陳冠如指出,建立存款保險制度和金融機構退出機制,會保障零售儲戶,明確退出框架,降低銀行倒閉的社會成本及危機蔓延的可能性。因此,對于無法自力生存的銀行,政府提供全面保護及擔保的可能性會降低。不過,對于其倒閉會產生系統性風險的銀行,政府提供支持的可能性依舊較大。
同時,隨著正式的銀行退場機制的落實到位,穆迪認為政府推動利率市場化及金融脫媒的改革進度會加快。相較大型銀行,小型銀行在面對如上改革時會面臨更大的壓力,因為小型銀行缺乏存款和貸款定價能力,其凈息差被壓縮的風險會更大。
此外,陳冠如還認為,小型銀行會為預期的存款風險支付較高的存款保險費。
穆迪認為,雖然“十一五”《規劃》也提及了實施存款保險制度和建立金融機構的退出程序,但這次《規劃》包含更多的操作細節,因此在此規劃期間實現的可能性更大。
央行在7月份公布的《2012年中國金融穩定報告》中指出目前中國推出存款保險制度的時機已經基本成熟,而央行行長周小川在8月份的講話中也提及了加快建立存款保險制度的必要性。因此,穆迪預期存款保險制度將于未來一兩年內落實到位。
特別提醒:如果我們使用了您的圖片,請作者與本站聯系索取稿酬。如您不希望作品出現在本站,可聯系我們要求撤下您的作品。
歡迎關注每日經濟新聞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