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 2012-10-23 16:45:16
通過為賭博網站買賣“網絡銀子”,浙江溫州一個名為“阿意集團”的網絡“銀子商”團伙在短短兩年內獲利1600余萬元。
通過為賭博網站買賣“網絡銀子”,浙江溫州一個名為“阿意集團”的網絡“銀子商”團伙在短短兩年內獲利1600余萬元。溫州龍灣區法院日前宣判,該團伙犯下開設賭場罪。團伙首犯章某被判處有期徒刑7年,并處罰金人民幣300萬元,其余多名被告也均被判刑。
自2010年以來,“80后”青年章某明知歐樂棋牌等三個網站利用網絡游戲平臺進行網絡賭博活動,仍先后糾集劉某等16人組成犯罪團伙,專門從事買賣和兌換網絡游戲虛擬幣活動,為賭博網站提供資金結算服務。短短兩年,該集團涉案賭資達3億余元,非法獲利1600余萬元。
經審查,章某等人注冊QQ號及上述游戲網站的賬號,之后通過發送手機短信、QQ信息的方式向玩家推薦游戲網站的網址以及“銀子商”的銀行卡賬號信息,指導玩家下載游戲網站客戶端、注冊及兌換虛擬幣,再通過玩家口口相傳,在玩家中具備一定知名度后,再組織、教授玩家到相關游戲網站以“牛牛”、“梭哈”、“麻將”等形式進行賭博。
法院審理認為,章某等人明知參賭人員在歐樂網站等游戲網站參與賭博游戲,仍然提供幫助,促成上述網站順利運轉,主觀上與賭博網站具有犯意聯絡,客觀上實施了幫助行為,可以認定系明知他人以營利為目的建立賭博網站接受投注仍提供幫助,其行為已構成開設賭場罪,屬情節嚴重。公訴機關指控的罪名成立,故作出如上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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